哈西娃村是位於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都蘭縣宗加鎮西部的一個牧業村。2013年至2018年期間,原村黨支部書記溫某忠與李某某、更某、永某某、吉某某長期把持哈西娃村基層政權,嚴重影響了都蘭縣相關領域的經濟發展,影響惡劣。
這起由中央挂牌督辦的涉惡案件,引起了省州縣各級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通過高位推動、有力組織,縝密偵查、集中攻堅,紀法協同、深挖“黑傘”,合力攻堅、收繳“黑財”,最終斬斷了把持基層政權多年的“黑手”。
一
2019年6月30日,都蘭縣監察委員會對溫某忠職務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同日經縣紀委監委、縣委主要領導同意,並報州監委主要領導審批同意,對溫某忠職務違法問題採取留置措施。同時,州紀委監委提級辦理,牽頭聯合縣紀委監委成立了“6·30專案組”。
案件辦理過程中,辦案人員在詢問証人張某時,其無意中提到溫某忠曾向本人和趙某索要過20萬元的“土地開墾費”。辦案人員沒有放過此細節,認為這條線索對於查辦以溫某忠為首的村霸惡勢力團伙的犯罪行為具有重要的價值,在掌握了關鍵事實証據后,辦案人員多次與溫某忠進行談話核實,但溫某忠始終矢口否認,態度強硬。
專案組辦案人員說:“‘紀委監委審查調查的時候,隻要守住金口,死不承認,紀委監委就會拿他沒轍’,這是絕大多數被審查調查對象的初始想法和態度,隻能說,這個想法太天真了。”
針對這種情況,辦案人員決定調整偵辦方向,通過外圍取証,以“零口供”的方式,給溫某忠定罪。專案組兵分三路,一路負責測繪張某開墾500畝土地的四至界限﹔二路負責與從張某和趙某手中購買土地的10名枸杞種植戶談話取証﹔三路負責與涉案人員張某、趙某談話取証,並調取相關書証。
經過辦案人員的不懈努力,輾轉4000余公裡,走訪20余人,歷時3個月,採集了所有的証人証言和相關書証材料,形成了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的完整証據鏈,最終以“零口供”的方式移送審查起訴,強烈震懾了對抗組織審查調查者。
二
“要認真偵查,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確保案件事實真正清楚,証據確實充分,並且案件定性准確。”8月21日,都蘭縣公安局接到海西州公安局掃黑除惡專項斗爭辦公室轉發的關於溫某忠涉嫌違法犯罪線索移交函后,縣公安局立即成立線索核查專班對該線索進行核查。
為了加速案件辦理,都蘭縣公安局將線索核查專班分為了 “現場勘查組”和“調取証據組”,一隊民警深入宗加腹地查找線索,徒步數十公裡進入車輛無法進入的無人區,隻為找到案件突破口﹔另一隊民警則夜以繼日輾轉內蒙古、上海、河南、四川、福建、江蘇、重慶等地,馬不停蹄地偵辦案件。
專案民警經核查了解到,2015年5月10日,溫某忠組織更某、李某某、永某某糾集吉某某、衛某、江某等人前往五龍溝礦區,攔截五龍溝金礦運輸車輛30余小時,強行與該公司簽訂草原補償協議。2018年,更某、永某某、李某某、吉某某等人又前往五龍溝金礦,以每年15萬元的價格索要草原補償費,五龍溝公司負責人陳某某為了不影響礦部的正常工作,經過股東同意后將2015年至2017年的30萬元補償費以現金方式分兩次支付給了國忠合作社會計閆某,並以哈西娃村畜牧業合作社的名義給陳某某出具收條,2019年8月,在更某的催促下,陳某某將2018年的15萬元以轉賬形式轉入了哈西娃村村委的賬戶。
“看似為哈西娃村村民造福的村委們,實則是在踐踏紀法底線,溫某忠等人以哈西娃村村委的名義,向天豐礦業有限公司實施敲詐勒索,並為其披上了‘合法’的外衣。”辦案民警李恆說道。
三
2020年1月16日、1月20日,都蘭縣紀委監委和都蘭縣公安局分別帶著10本、54本案卷向都蘭縣人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縣人民檢察院高度重視,指派從檢二十余年的檢察官陳檢和兩名檢察官助理組成辦案團隊,快捕快訴。
“這個案件所涉及到的查証工作很復雜,我建議我們的工作要有所側重,先易后難。”在提前介入公安機關的偵查聯席會上,陳檢為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所涉及的証據收集等事項提出了專業意見,指明了偵查方向。2020年1月10日適時介入都蘭縣監察委員會的調查,提前閱卷,討論案情,提出偵查取証方向,確定証據收集等。
等到移送審查起訴時,陳檢心中已經列好了閱卷、提訊、聯席會議討論、向領導匯報的時間安排表,為緊鑼密鼓開展工作、辦准辦好手中的這起涉惡案件打好了基礎。
隨后的45天時間裡,面對近3米高的卷宗,辦案團隊開啟了高強度的閱卷模式。同時,陳檢還按照時間安排表與辦案團隊一起到看守所訊問犯罪嫌疑人,和偵查人員溝通討論案情,向領導匯報案件辦理進度,在有限的時間裡,有條不紊地推動著案件的辦理。
辦案團隊發現,該案中一項罪名已於2008年12月立案偵查,但偵查機關2020年1月20日才移送本院審查起訴,期間未作任何處理。經檢委會決定,於2020年3月5日向縣紀委監委移送該線索,建議調查是否存在辦案人員履職盡責問題。針對該案,辦案團隊還向都蘭縣宗加鎮人民政府和縣公安局各發出一份檢察建議書。
陳檢說:“與紀委監委、公安機關、法院辦案人員就該案召開聯席會議,共同商討案情,所佔角度不同,能更好地梳理証據材料,為整個案件的辦理提供有力支撐。”
四
2020年3月6日,案件正式移送都蘭縣人民法院立案。
60余冊案卷材料,4名公訴人,9名被告人,9名辯護人,22起犯罪事實,3個罪名,334533字的閱卷筆錄……一個個數字,一再刷新著縣人民法院案件辦理的新紀錄。“這是我從事審判工作兩年來,見過的案卷數量最多的一個案件。”審判員周倩文說。
為保証打好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六清”攻堅戰,確保六月底前實現“積案清零”目標,都蘭縣人民法院審判團隊在73天中開啟了超常規辦案模式,審閱案卷、制作閱卷筆錄、完成案件庭審提綱……遵循對事實、証據、法律適用嚴格把關的要求,該案終於在規定的時間節點內平穩有序進入庭審階段。
為保障被告人合法權益和案件的順利審理,合議庭早在開庭前十五天就開始圍繞控辯雙方舉証、質証等制定了詳盡的庭審預案,歷經數十次修改,為庭審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庭審前一天合議庭組織召開庭前會議,充分聽取控辯雙方就管轄、回避、鑒定、申請調查証據等程序性事項的意見。
2020年5月19日至23日,都蘭縣人民法院對溫某忠等9名被告人涉嫌非法佔用農用地、敲詐勒索、尋舋滋事、詐騙、非法持有槍支、非法捕獵、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職務侵佔、挪用資金罪一案進行了審判。
五天的庭審中,合議庭圍繞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實依法組織進行了舉証、質証,並就案件事實、証據、法律適用、量刑等充分聽取了控辯雙方意見,九名被告人依次進行了最后陳述。鑒於本案案情復雜,社會影響較大,法庭宣布休庭,該案將擇期宣判。
2020年6月15日,一審宣判,因被告人不服判決提起上訴,2020年8月26日,州中院下發二審裁定,裁定維持原判,九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四年至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不等的刑罰,並處54萬元至4萬元不等的罰金。
至此,以溫某忠為首的惡勢力犯罪團伙終於伏法。
五
在整個案件辦理期間,上級掃黑辦具體指導,縣委政法委高度重視,多次研究推動,要求嚴格依法辦案,切實提供人、財、物保障,確保了案件依法順利辦理。
紀檢監察機關與政法機關嚴格落實“一案三查”、雙向移送、簽字背書等聯動機制,同步開展案件偵辦與深挖“保護傘”工作,縣紀委監委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召開專題會議分析研究案情10余次,就違反工作紀律、履職不力等共立案9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6人,組織處理15人,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向州紀委監委移送3人,隨案移送涉案款物580.49萬元。
縣委縣政府牽頭成立的工作專班共扣押涉案資金36000元。判處罰金94.5萬元,判處追繳違法所得512.5416萬元。截至2020年12月18日,罰金已執行到位92.5萬,違法所得已執行到位510.6216萬元。
為讓溫某忠等人涉嫌惡勢力犯罪團伙案的警示教育深入人心,都蘭縣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干部職工、村“三委”班子成員及群眾680余人觀看庭審,以案為鑒,切實加強黨員干部的思想教育、紀律教育和廉潔教育。針對深挖審查調查背后反映出來的問題、廉政風險點,當地鄉鎮黨委把“當下改”和“長久立”結合起來,以案促改,強化了對存在問題的整改落實。
宗加鎮黨委成立臨時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專班,對哈西娃村進行了一系列整頓轉化工作,最終讓哈西娃村黨支部班子配備齊全,“三會一課”等黨內政治生活嚴格落實,“四議兩公開一監督”等村“兩委”協作共事機制落實有力,村黨支部在群眾間的凝聚力、號召力和戰斗力得到有效提升。
以溫某忠為首的惡勢力犯罪團伙的覆滅,有力震懾了黑惡勢力犯罪,極大提振了人民群眾信心,同時進一步淨化了社會治理環境,贏得了民心,表明了當地掃黑除惡的堅定決心,彰顯了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取得的法治權威,鼓舞了廣大群眾同黑惡勢力作斗爭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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