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政府常務會議召開

信長星主持

花木嵯

2021年04月09日08:44  來源:青海日報
 

  4月8日,青海省委副書記、省長信長星主持召開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青海省新時代中長期鐵路網規劃(2021-2050年)》《青海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責任分擔辦法(試行)》《青海省關於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實施意見》,研究取消和調整部分行政審批事項等事宜,討論通過《青海省實施河長制湖長制條例(草案)》《青海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草案)》。

  會議強調,加快鐵路建設是推動“一優兩高”戰略的必然要求,是深度融入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和“一帶一路”建設的必由之路,加強鐵路網規劃建設意義重大。要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加快鐵路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認真制定好中長期鐵路網及綜合交通規劃,搶抓加快中西部鐵路發展的重大歷史機遇,構建現代化的綜合交通運輸體系,有效支撐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要加強溝通、積極推進,統籌好生態環保、綠色集約和鐵路建設的關系,做好與其他交通方式的優化銜接,全面形成高效聯通的出省鐵路大通道,打造覆蓋廣泛的省內鐵路網絡,構建層次分明和功能完善的綜合鐵路樞紐,提升省內鐵路運輸服務保障能力。

  會議指出,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是實現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的重要舉措。要按照基金統一收支、管理分級負責、缺口合理負擔的原則,嚴格落實規定,壓緊壓實責任,應保盡保、應收盡收,確保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會議強調,要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方向不動搖,加強資本市場基礎制度建設,完善促進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的制度規則體系,不斷優化政策環境和生態體系,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支持上市公司做優做強,推動金融業健康發展。

  會議要求,要堅決貫徹中央部署,密切結合青海實際,進一步推進部門權力再“瘦身”、審批流程再優化、事中事后監管服務再強化,著力優化營商環境,確保行政審批事項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會議通過《青海省實施河長制湖長制條例(草案)》《青海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草案)》。實施河長制湖長制條例草案從法治層面明確了河長制湖長制組織體系架構、各級河湖長職責及工作要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草案從組織領導、市場准入、吸引投資、項目審批、行政執法等方面,對優化營商環境作出全面規范。會議決定,兩個草案經進一步修改后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

(責編:楊啟紅、陳明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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