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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四川兩省消協(委)建立異地消費維權機制

董潔
2023年03月28日08:50 | 來源:青海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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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6日,記者從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青海省消費者協會會同四川省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在雙方已簽訂的《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基礎上,創新深化合作機制,主動搭建異地化解消費糾紛的橋梁和渠道,聯合向兩省各市州、縣區各級消委(協)下發了《關於建立川青異地消費維權機制的通知》。

  《通知》指出,建立川青異地消費維權機制,是認真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和全國兩會精神,履行消委(協)組織公益性職能的具體體現﹔是全面推動川青兩地消費市場繁榮發展,暢通異地消費維權的橋梁和渠道﹔是化解消費者異地消費糾紛“投訴難、維權難”的有力舉措。

  《通知》明確,川青異地消費維權要立足於增強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工作實效,主動結合兩地消費特點和維權難點,及時處理好消費糾紛。兩地消費者在四川、青海區域內購買商品或購買服務,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向其居住地的消委(協)投訴。被投訴方所在地或經營地的消委(協)收到轉辦的投訴后,應及時審查投訴方及被訴方的主體資格和投訴內容,並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對決定受理的投訴,消委(協)應對爭議事實進行認真調查、核實和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告知消費者。對於消費者反映的實際經營地在青海但注冊地在四川,或者實際經營地在四川但注冊地在青海的經營者,兩地首先接到投訴的消委(協)要及時將相關投訴信息進行跨區域通報,兩地消委(協)可聯合開展投訴處置。收到消費者投訴所在地消委(協)如發現異地經營者有嚴重違法行為的,應及時向對方消委(協)提供線索。辦理川青異地移轉案例消委(協)以季度為時間節點,對本轄區內處理異地移轉案例逐級匯總報送至上一級消委(協)。

(責編:況玉、劉沛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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