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青海頻道>>青海要聞

青海省財政廳出台《若干措施》

進一步加強基層財會人員管理

王菲菲
2023年03月20日08:57 | 來源:青海日報
小字號

  3月10日,記者從青海省財政廳獲悉,根據嚴肅財經紀律重大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青海省財政廳結合基層財會人員管理實際,研究出台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基層財會人員管理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從嚴落實財會人員管理責任、健全完善財務管理工作制度、全面加強財會工作檢查督導、持續加強財會工作教育宣傳、強化會計監督和責任追究等方面提出5個方面14項工作舉措,為進一步強化基層會計人員管理、規范基層財務工作、加強財會監督力度和從嚴管好用好財政資金夯實基礎。

  《若干措施》明確了基層單位對基層財會人員負主體責任,包括自主任用(聘用)、監督管理、考核獎勵、教育培訓等管理職責。並要求基層單位依法依規切實加強對財會人員在財務管理工作中應當遵守的職業道德規范、職業品質、工作作風、工作紀律、專業勝任能力等進行常態化的管理。

  《若干措施》完善財務管理工作體制,落實內部風險控制機制,將財務管理具體化為標准的工作流程。對相關單位監督檢查工作提出明確要求,分別明晰了管理職責。基層單位運用有效的內部稽核、內部審計等工作措施來加大對財會人員的內部監督。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要加強同審計、稅務、紀檢監察、人民銀行等相關部門之間的協調,合力提升財會監管效能。

  《若干措施》在厘清基層單位財務管理的權責關系,依法保障基層財會人員履行會計監督職責,依法嚴肅追究相關單位、人員違法違規責任上作了進一步明確。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強令財務機構、財會人員偽造、變造會計憑証、會計賬簿和其他會計資料,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對於違反財經法律法規的基層單位和相關人員,依法依規追究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責編:況玉、劉沛然)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