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23年常規選調生選調公告
選調應屆優秀大學畢業生到基層培養鍛煉,是黨中央著眼干部隊伍長遠發展實施的一項戰略舉措。為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關於選調生工作要求,進一步加強青海省干部隊伍源頭建設,大力發現儲備優秀年輕干部,決定2023年常規選調應屆優秀大學畢業生到縣鄉基層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對象及職位安排
計劃從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常規選調2023屆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取得相應學位)的優秀畢業生(含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及博士研究生)360名(見附件1),選調數量男女保持平衡。
(一)計劃面向省內高校專項選調180名,其中,青海大學、青海師范大學、青海民族大學各60名。優先安排到海西、海南、海北、玉樹、果洛、黃南六個州的縣鄉機關工作(四類以上高海拔地區職位約佔70%以上)。不限專業。
(二)計劃面向省內外高校非專項選調180名,安排到全省縣鄉機關工作(四類以上高海拔地區職位約佔60%以上)。結合工作實際,重點選調相關專業優秀大學畢業生。
各類定向培養、委托培養的應屆畢業生,獨立學院、民辦院校畢業生,自學考試、網絡教育、各類成人教育等在職攻讀學歷學位畢業生,專升本(含參加職業技能高考等)、第二學位(含第二學士學位、輔修學位)畢業生,以及其他非全日制畢業生不列入選調范圍。
二、選調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當具備《公務員錄用規定》要求的資格條件外,且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無國(境)外永久居留權。
(二)政治素質好,有正確的政治立場和政治態度,認真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愛黨愛國,有理想抱負和家國情懷,甘於為新青海建設服務奉獻,服從組織安排。
(三)在校期間,能順利完成各學科學習任務,成績達到合格等次以上,按教育部學制有關規定,能夠如期取得學歷証書和學位証書。
(四)作風朴實,誠實守信,吃苦耐勞,有較好的人際溝通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
(五)身心健康,具有能在高海拔地區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具備下列四項條件之一:
1.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已列為黨員發展對象且錄用報到前能被發展為中共預備黨員的可以報考﹔
2.學生干部(學生干部經歷截至錄用報到前須滿1學年以上)﹔
3.獲得校級及以上獎勵(團體獎勵除外)﹔
4.具有參軍入伍經歷。
上述條件原則上在正式報名前取得,並提供相關証明材料原件。
(七)截至報名結束前,年滿18周歲,大學本科畢業生一般為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一般為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報名時以公安機關印發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証日期為准)。學制為5年及以上的,以學制4年為基數,學制每增加1年相應放寬1歲。具有參軍入伍經歷的,年齡要求可相應放寬2歲。
(八)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在校期間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學術不端或道德品行問題的人員﹔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3.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或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籍的人員﹔
4.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6.在公務員招考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7.公務員(參公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8.現役軍人﹔
9.受過處分的人員﹔
10.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選調工作採取本人自願報名、黨組織審核推薦、組織人事部門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具體安排如下:
(一)個人申請
考生請於12月13日9:00起登錄青海省選調生報名系統(http://47.114.77.245/tip/),完成身份認証,查詢選調專業相關信息,逐項填寫報考信息后,下載打印《青海省2023年選調生推薦報名登記表》(A4紙彩色打印在一頁內,以下簡稱《推薦報名表》)。經所在院(系)黨組織審核蓋章后,連同相關証明材料原件送交學校有關部門核准推薦。
考生注意:報名環節,符合條件的省內外考生均可自願報名。報考專項計劃選調職位的考生,須同時選擇報考非專項計劃選調的職位,待專項計劃校內推薦考試結束后,未進入專項計劃選調推薦名單的考生,參加非專項計劃選調職位的選調,考生不再重復報名。
(二)組織推薦
經所在院(系)黨組織初審、高校黨委組織部門或學生處或就業指導中心審核匯總,確定推薦名單,經校內公示無異議后,在《推薦報名表》上蓋章並轉交考生進行網上報名。
(三)報名確認
1.網上報名。凡經學校黨組織推薦,且符合條件的考生及時登錄報名系統,逐項確認報考信息,上傳審核蓋章后的《推薦報名表》和相關証明材料圖片(須為JPG、PNG等格式,保証字跡、圖像清晰),接受報名資格初審。具體安排如下:
網上提交信息截止時間為12月24日18:00,
網上修改信息截止時間為12月25日18:00。
網上報名時,考生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准確。
2.查詢初審結果。網上報名資格初審截止時間為2022年12月26日12:00,報考信息提交審核后2日內登錄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按照審核意見修改后重新提交,資格初審通過后報名成功,報考信息不能更改,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考試。
3.確定專項計劃選調推薦名單。
①省內高校黨委廣泛宣傳動員,符合選調必須具備條件之一的學生均可自願報名。
②各高校按照選調人數1:1.5的比例確定推薦名額(省內三所高校各90名),按照省委組織部反饋的各院系(研究生單列為研究生院)報考人數向院系(研究生院)分配推薦名額,並報中共青海省委組織部備案。
③由中共青海省委組織部牽頭,各高校具體負責組織開展專項計劃選調推薦考試,考試採取筆試方式進行,試卷由青海省人事考試中心統一命制,筆試時間、形式等相關考試事項由高校自行確定,2023年1月15日前完成推薦考試工作。考試成績由中共青海省委組織部反饋各高校,考生可在報名系統自行查詢。
④各高校根據推薦考試成績排名(按院系分別排名),經學院黨組織初審、組織部門資格復審、征求教務處、學生工作處和相關部門意見等程序,按男女比例1:1研究確定校內專項計劃選調推薦人選(男女各45名)。
推薦名單須在學校官網或就業信息網公示無異議后,以學校黨委名義,由黨委組織部負責將《青海省2023年常規專項計劃選調生推薦人選名冊》(見附件2)報中共青海省委組織部。
(四)資格審查
由中共青海省委組織部會同有關單位對推薦報名人選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如發現弄虛作假等行為,取消選調資格,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責任由考生自負,同時按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採取閉卷方式,所有考生須統一使用國家通用文字(現代漢語規范漢字)答卷,用其他語言文字答題的部分不計分。筆試與全省年度例行公務員考錄同步進行,一並組織。筆試具體地點、時間、考場安排及注意事項詳見准考証。准考証打印時間另行通知。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各佔筆試成績50%。少數民族考生筆試成績加2分。筆試單科缺考或成績為零分的考生,取消本次考試選調資格。
筆試成績計算方法:筆試成績=(行測與申論成績之和÷行測與申論試卷滿分之和)×100+政策加分。筆試成績佔考試綜合成績的50%。
面試為結構化面試,根據疫情防控形勢,採取線下集中面試或線上面試方式進行。所有考生統一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普通話)作答。所有參加過筆試的省內高校常規專項計劃選調的考生全員進入面試環節﹔省內外非專項計劃選調的考生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擬選調名額1:3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進入面試的考生,憑筆試准考証和身份証應考,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佔考試綜合成績的50%。
筆試、面試合格分數線由中共青海省委組織部統一劃定。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綜合成績均保留2位小數。筆試結束后,專業機構將對試卷進行雷同甄別,被認定為雷同答卷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六)體檢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次序,不限專業職位按擬選調名額1:1.5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限專業的職位按擬選調名額1:2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如最后一名成績並列,則依次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考試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體檢人員,如果成績均相同,則按學歷由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按公務員錄用體檢標准等有關規定執行。復檢隻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准。初次體檢不需要繳納體檢費。
(七)考察和資格復審
體檢合格人員列為被考察人選。按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進行,查核個人檔案、社會信用記錄等,重點考察人選的政治素質、思想道德、基本能力、發展潛力、現實表現等方面的情況。考察時,同步開展資格復審,考生需向考察組提交以下材料:
1.學校審核蓋章的《推薦報名表》原件1份,A4紙張彩色雙面打印﹔
2.畢業証、學位証或如期取得學歷學位的証明,職業資格証原件,以及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証報告1份﹔
3.選調條件要求中“具備四項條件之一”的有關証明材料原件。
(八)公示、確定人選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等情況,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並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根據公示情況,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名單。
提倡誠信報考,維護選調工作的嚴肅性,擬選調人選如放棄選調,將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記入公務員錄用考試誠信檔案庫。
(九)擇崗和遞補
擬選調人選按照中共青海省委組織部統一安排,立足全省基層干部隊伍建設實際,統籌確定選調職位。考生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和職位要求,按常規專項計劃選調、常規非專項計劃選調的職位代碼分別公開擇崗。其中,在同一選調職位代碼中,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成績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空缺職位按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次序,分類別依次調劑遞補。如出現按上述調劑遞補辦法還不能滿足職位要求的情況,由中共青海省委組織部另行確定調劑遞補辦法。
(十)錄用
選調人選確定后,選調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並由中共青海省委組織部按程序辦理公務員錄用相關手續。逾期未報到的,取消選調資格。
四、相關政策
(一)選調生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辦理任職定級手續,進行公務員登記,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二)選調生在青海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在縣鄉基層最低服務年限為: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2年(含試用期)、其他學歷4年(含試用期),並與用人單位簽訂《青海省選調生在青最低服務年限協議》,服務期內調往省外工作的,應辦理辭退手續。
(三)選調生到崗后,安排到村任職2年,履行大學生村官職責,按照大學生村官管理。表現優秀的列入優秀年輕干部隊伍管理。
(四)本次選調工作不收取任何費用。
五、工作紀律及有關要求
(一)嚴肅選調工作紀律。選調生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強,社會關注度高,要堅決執行黨的干部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公道正派、客觀公正,堅決防止不正之風、杜絕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等現象,嚴禁以權謀私、違規安排子女親屬等。選調人選推薦、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情況及時向社會公告,筆試、面試等環節全程監督,確保選調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二)各高校黨委要把為黨政機關培養和輸送優秀人才作為重要職責,加強宣傳引導,鼓勵優秀畢業生積極報名,負責任地提出推薦意見。各高校黨委組織部門要堅持原則、把握條件、嚴格程序、認真把關,嚴格按照省內專項計劃選調人選推薦考試要求,做好考務組織、人選推薦、考察等工作,真正把品學兼優的學生推薦出來。
(三)考生須嚴格按照選調要求,仔細閱讀選調公告、《報考指南》(報名系統中查看)等有關規定,認真對待每一個選調環節,准確填報個人有關信息,並確保手機等通訊方式暢通,否則責任自負。
六、溫馨提示
考生務必高度重視,遵守疫情防控處置工作的相關要求,隨時關注發布的疫情防控相關信息,提前做好准備工作,確保按要求順利參加考試。
因疫情等原因,需調整筆試、面試時間、地點等事項的,將提前在青海黨建、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青海選調生”微信公眾號上另行通知,請廣大考生隨時予以關注。
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組織考試輔導培訓班。
熱忱歡迎有志於投身大美青海建設的優秀學子踴躍報考!
政策咨詢電話:0971—8482474﹔技術咨詢電話:詳見報名系統《報名須知》﹔監督電話:0971—12380。具體咨詢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節假日除外)。
電子郵箱:qhsxds@126.com
微信公眾號:青海選調生
附件:
中共青海省委組織部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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