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系統多措並舉整治頑瘴痼疾取得實效

於瑞榮

2021年06月15日09:24  來源:青海日報
 

  為確保頑瘴痼疾整治取得實效,切實解決執法司法中的突出問題,防止司法腐敗,促進執法公正,青海省監獄系統從“提級、核標、壓責、溯源”四方面發力,對十八大以來辦結的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案件進行了全面的復查評查,使頑瘴痼疾整治取得實效。

  據了解,教育整頓進入查糾整改環節,省監獄系統第一時間成立由分管領導牽頭,相關業務處室負責人為組長,45名業務骨干為成員的“減假暫”案件核查小組,聚焦目標任務、重點內容、關鍵環節,制定復查評查方案,劃定復查評查時限,建立會商溝通機制,對全省監獄系統辦理的34389件“減假暫”案件進行全面“提級”復查,實現對案件辦理環節存在問題的大起底、大整治。制定印發《青海監獄刑罰執行工作手冊》,科學嚴謹適用法律法規,嚴格按照“一案三查”要求,逐一核查計分考核、法院裁定書、提請程序等台賬資料,確保案件復查評查真實准確、公平公正。對發現的不合格案件、存疑案件提交廳、局紀委深查,實現以案見人見事,推動案件核查取得實效。

  同時,壓緊壓實案件評查復查責任,嚴格按照“誰檢查、誰負責、誰簽字”的要求,全面落實核查責任和責任領導簽字背書制度,確保案件核查過程不遮丑、不護短、不走過場,推動案件核查提質增效。緊扣容易出現法律漏洞、滋生司法腐敗等方面的問題,對參與案件復查評查的干警開展專業培訓,提升核查履職能力。此外,加強與紀檢監察組、法院、檢察院溝通,打通案件評查、線索移送、法律援助等關節堵點,形成合力,深挖“疑難雜症”背后的違紀違法問題,切實做到逐一復查、靶向整改、源頭整治。針對問題多發的重點領域、重要崗位採取預防措施,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從源頭上防止執法司法腐敗,形成常治長效機制。目前,已初步建立完善相關制度機制13項。

(責編:陳晶、劉沛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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