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去年對220家環境違法企業實施行政處罰

2021年06月06日11:07  來源:青海日報
 

  2020年,青海省著力抓好生態環保領域執法監管,持續加大生態環境執法力度,全省共檢查各類企業9681家(次),對220家環境違法企業實施行政處罰,處罰金額達2695.75萬元。

  據悉,在實施行政處罰的環境違法企業中,按日連續計罰案件1起,查封扣押案件7起,限產停產案件5起,移送公安行政拘留案件7起。同時,抽查檢查市場主體78家,完成“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檢查年度工作任務,完成全省69家涉及尾礦庫企業環境風險隱患排查,72個環境風險隱患得到整治。

  在此過程中,青海省不斷健全完善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青海省委省政府印發《青海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實施辦法》,明確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的框架體系,規范督察程序和結果運用。扎實推進兩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印發《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開展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印發《2020年青海省生態環境保護專項督察工作方案》,聚焦兩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問題整改和信訪舉報件辦理情況,對8個市州和西寧經濟技術開發區、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開展專項督察。

  同時,持續開展“綠盾”行動,完成58處自然保護區人類活動遙感監測核查處理和7個歷史遺留問題整改,並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統一部署,完成木裡礦區以及祁連山南麓青海片區生態環境綜合整治6項牽頭年度任務,推進木裡礦區生態環境綜合整治成果評估,完成《木裡礦區生態環境綜合整治成果評估實施方案》編制,階段性成果評估有序開展,完成三江源二期、青海湖、祁連山等重大生態工程生態監測年度任務和41個重點生態功能區縣域生態環境質量年度考核。

(責編:楊啟紅、劉沛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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