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提高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失保险赔偿标准

人民网西宁7月4日电 (杨泽秋)为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因保护野生动物而造成的损失依法得到赔偿,近日,青海省印发《青海省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失保险赔偿试点方案》(以下称《试点方案》)。7月4日,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举办了青海省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失保险赔偿试点新闻发布会,并介绍相关情况。
发布会现场。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供图
随着青海省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建设、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还草等重点生态保护工程的推进和实施,各类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呈恢复增长趋势,人与野生动物间的矛盾冲突也越发突显。《试点方案》明确了赔偿范围、提高了赔偿标准、优化了理赔流程。其中,人员死亡赔偿标准提高至60万元,造成生产生活设施损失每次每户最高赔偿限额为30万元。同时,保险资金到位相较于以往提前了1年时间,确保受损群众能快速得到理赔。各县(市、区)设立365天24小时快速接报电话,经保险公司确认,可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受损群众赔偿资金。截至2022年6月24日,人保财险青海省分公司已受理野生动物致害赔偿案件146笔,理赔资金到位120.34万元。据了解,青海省也成为全国首个赔付区域最广(全省范围)、赔偿类型最全面的实施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赔偿的省份。
据介绍,保险赔偿试点工作的有序有力推进,将有效缓解人与野生动物矛盾冲突,为探索政府投保、第三方保险理赔、群众获益的险种模式奠定扎实基础。下一步,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增强人民福祉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青海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通过三年保险试点工作,创新野生动物致害损失赔偿机制,建立较为成熟完善的野生动物致害损失保险赔偿体系和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律体系,不断地推进野生动物致害保险赔偿的常态化,探索符合青海实际的由政府赔偿向商业赔偿的法律路径,在全国起到引领示范的作用,努力贡献青海经验、青海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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