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青海省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指导价格
2021年11月20日09:07 | 来源:青海日报
小字号
为更加有效应对疫情形势变化,控制疫情防控和社会运行成本,降低群众负担,近日,省医保局和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指导价格的通知》,自11月20日起,青海省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指导价格。
《通知》提出,将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指导价格调整为40元/项,采用10人混检和5人混检方式的统一调整为10元/人。价格不区分医疗机构等级,该价格项目为最高指导价格,不得上浮,下浮幅度不限,单纯进行核酸检测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收取门诊诊察费,免费提供纸质报告。
《通知》还提出,属于“应检尽检”的,按规定采用多人混检;属于“愿检尽检”且检测机构单日检测人数较多的,可以应用多人混检,也可按单人单检方式检测并计费。对入境人员、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等高风险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严格落实单人单检。各公立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标准,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和价格公示等相关工作。开展混合检测(含个人混采检测和政府组织的大规模人群筛查)时,据实按混检收取费用,严禁以混检套收单检费用。
因疫情防控需要,核酸检测人群范围及费用结算,继续按照原规定执行。
(责编:马建辉、刘沛然)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推荐阅读
相关新闻
- 评论
-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