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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县司法局以“党建引领”为核心打造基层治理新格局

2021年11月17日17:24 | 来源:人民网-青海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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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党史学习教育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乌兰县司法局党支部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构建“平安乌兰”“法治乌兰”为目标,高质量履行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加强与社区党支部共建共联,有力有序将乌兰县司法局党支部打造成为“社区吹哨、部门报到”的坚强战斗堡垒。

规范“所务建设”,发挥“堡垒优势”。以创建“枫桥式”司法所为目标,实现党建业务双融合、双促进、双提升,为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等业务发展注入源头活水。加强工作队伍建设。积极与上级部门协调,切实解决“无人所”问题,全方位加强基层党员干部教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组织活动,提升干部干事创业的向心力、战斗力。强化基层法治建设。当好基层党委政府法治建设的参谋助手,履行好新时期司法所“12项”职能,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人民了解等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基层法治氛围。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动员组织公众力量参与基层法治建设,积极培育一批以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社区)民小组长、村警、退役军人等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职能作用,提高了对各类风险点的发现、防范、化解、管控能力,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依托“两情帮教”,规范“刑事执行”。积极开展新时代社区矫正工作,通过不断规范执法程序,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管理工作质量,注重发挥社区“矫正帮教”小组作用,合理利用真情帮教和亲情感化,推行“私人订制”矫正措施,多举措开展救助帮扶。近期,协助社区矫正人员申请廉租房2间、为4名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就业机会、为1名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就学便利,使社区矫正对象对生活充满了希望,也更有利于非监禁刑法的实施,防范了重点人员脱管、漏管及重新犯罪问题的发生。

审核“村规民约”,强化“三治融合”。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基层群众对政府要求和期望越来越高,自治自主意识进一步加强,这给村(社区)治理带来了新的挑战,乌兰县司法局党支部充分发挥堡垒作用,主动作为,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对全县44个村(社区)村规民约进行重新修订,修订的村规民约以法律规定为主,同时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敬业、家风祖训、文明礼仪等内容,形成科学合理,因地制宜的自治规范。为推动自治、法治、德治及市域社会治理、法治乡村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来源:乌兰县司法局)

(责编:陈明菊、张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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