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为民的模范女检察官

于瑞荣

2021年04月26日09:00  来源:青海日报
 

  【开栏的话】

  为进一步弘扬英模精神,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强化榜样教育力量,树立新时代政法队伍良好形象,营造学习英模、崇尚英模、争当英模的良好社会风尚,即日起本栏推出“扬浩然正气 铸忠诚担当”子栏目,大力宣传青海省政法干警中有代表性的劳模典型和执法办案、保护群众、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等优秀干警的感人事迹,为推动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人物档案】

  沙沨,全国人大代表,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始终牢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创造了经办案件均无错案的优秀业绩,在平凡的岗位上谱写出绚丽的检察诗篇,先后荣获全省检察系统一等功、青海省十大杰出青年卫士青海省优秀共产党员、第三届全国优秀公诉人、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等荣誉称号。

  公正执法

  不枉不纵护法威

  “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沙沨从主办第一起案件开始,就把“公正”作为执法办案的最高要求,始终做到秉公办案、刚正不阿、两袖清风;把功夫下在“准”字上, 始终做到严把案件事实关、严把案件证据关、严把案件定性关。面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她总是主动请战,战之能胜。

  2003年,西宁市发生了一起以马某为首的26名被告人涉及故意伤害、抢劫、强奸、非法持枪等多个罪名的重大刑事案件,是青海省第一起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案件,审查起诉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风险高,沙沨主动请缨,面对厚厚的十余本案卷她不辞辛苦,加班加点,仔细阅卷,逐一提审被告人,亲自到案发现场做实地调查,主动与侦查人员沟通、询问,制作了近百页的审查材料,对每一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证据和定性都成竹在胸。首犯的家属得到消息后,从广州专程来到西宁找到沙沨,要求她手下留情,用金钱贿赂不成,又对其威胁恐吓,都被她严词拒绝,她与另一位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面对18名辩护人,她以深厚的法学功底、灵活的应变能力、严密的逻辑思维征服了每位在场的人。她应答自如,用充分有力的证据,将对方的辩解一一驳斥,使得每一位在场的群众都将愤怒的目光投向每一名被告人。她清晰透彻的法理阐述、感人至深的法庭教育、严谨的法庭指控让26名气焰嚣张的被告人当庭低头,认罪伏法。沙沨同志与同事一同出色地完成了2对18的控辩较量, 使该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成为青海公诉典型示范案例。

  教育挽救

  春风化雨润心田

  多年的办案实践使沙沨认识到检察官的职责不仅在于依法揭露、控诉、打击犯罪,更应该通过公诉活动教育公民遵纪守法,敦促犯罪分子悔过自新。尤其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她用女性特有的爱心、细心、耐心在检察事业中展现了另一番风采。 她十分关注未成年人的成长,在未成年犯罪案件中,注重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面对失足青年,她坚持“判罪不是目的,重在挽救”的原则,讯问时少几分严厉,多几分循循善诱,和他们交心,教他们学法。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沙沨发现有一名来自外地的犯罪嫌疑人年仅16岁,所涉及的犯罪行为证据不足,依法应作不起诉处理。在作出这个决定后,她发现这名未成年人身无分文,家人又不在西宁,出去后很有可能就要流浪街头。沙沨立即向领导作了汇报,倡议为这名未成年人捐款,一个下午就捐得资金1000余元。还买了吃的东西亲自把钱和物送到这名未成年人手中,嘱咐他以后一定要好好学习,好好做人。并积极与车站派出所联系,找到一名比较稳妥的客运司机,安全地将这名未成年人送回其在省外的家中。回家后,这名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打来电话, 一个劲儿地表示感谢。

  对于一名公诉人来说,只要努力学习、认真去做,再复杂的案件也能攻克,而真正让人感到难做的却是双方当事人的安抚解释工作。这个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并不简单,如果做不好就会产生负面影响,严重影响检察机关的形象,损害人民群众的感情。

  2011年,沙沨办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父子二人在同一起案件中均被伤害致死,只留下祖孙三代三名妇女及一个遗腹子,因犯罪分子毫无赔偿能力,使得这个家庭断了生活来源而顿时陷入绝境。死者的亲属婆媳二人抱着两名襁褓中的婴儿多次来到沙沨的办公室诉说生活困难,她一边找犯罪分子家属做赔偿调解工作,一边多次拿出自己的钱物予以接济,为生病的婴儿支付医药费。在赔偿工作未有结果的情况下,沙沨又主动和相关部门联系,为他们申请了刑事被害人救助,当婆媳二人接过沙沨同志递给她们的 2万元救助款时,激动得热泪盈眶。她以一个女检察官细致、耐心和柔情似水的工作作风与人民群众结下了深厚的感情。

  清正廉洁

  树立检察官好形象

  怀着对检察事业的热爱和“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钻劲,沙沨同志从一名骁勇善战的检察官成长为一名基层院检察长,作为驰骋公诉沙场多年的优秀检察官,她充分发挥“传、帮、带”示范作用,她的手下个个成为业务上的精兵强将,大家常常亲切地称她“师傅”,在她的带动下,干警们斗志昂扬,干劲十足, 业务能力显著提升。

  作为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她充分发挥“头雁”作用,依法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带头指导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强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充分协调发展,下力度培育业务人才,狠抓纪律作风建设,西宁城西区检察院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她多次跟随青海代表团参加全国“两会”,履职尽责,发出检察声音,讲好检察故事,展现青海代表团的“她力量”。作为检察大家庭的“家长”,在工作中她严格要求干警行为,在工作外关注关心干警成长,深入一线与干警共同工作,将干警的职级待遇时刻放在心上,关注干警的思想波动,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全院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

  从事检察工作二十五年来,沙沨同志始终保持一身正气,廉洁奉公,对与案件有关的吃请、送礼、说情她一律回绝。 她时常提醒自己,作为一名公诉人、国家的执法者,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 正确地使用手中的权力,绝不能有一丝一点的“私心杂念”。作为一名平凡的女检察官,她办理的很多案子成为范例。怀着一颗无私无畏的心,沙沨以对法律事业的无限忠诚来诠释一名当代检察官的情怀。

(责编:刘沛然、陈明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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