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在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中,青海省检察院以人民满意为目标,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经过检政军地多部门协作联动,自4月1日起,西宁公交集团正式执行现役军人持有效证件可免费乘坐市区公交线路的优待政策。
今年1月中旬,好省检察院与西宁军事检察院共同召开加强军地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座谈会,就军地检察机关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常态化沟通协作达成共识。2月初,青海省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接到群众和相关部门反映,去年1月,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出台《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后,青海省和西宁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先后制定配套实施意见,涉及生活、养老、医疗、住房、教育、文化、交通和荣誉激励等50项内容。但是,现役军人持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等优待措施尚未完全落实,成为制约优待工作顺利开展的难点问题。办案检察官为此先后走访发改委、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交通运输等多家单位,多次召开磋商会议,强化沟通联系,深化工作衔接,认真听取西宁公交集团在落实优待政策中存在的困难。
经了解,西宁公交集团研究拟定了多套落实方案,但考虑到一些市民持假冒、过期、作废证件乘坐公交车屡禁不止、屡打不绝,严重扰乱了公交运营秩序,所以暂未执行对现役军人的优待政策。找准问题症结后,青海省检察院及时向西宁军事检察院通报了前期工作情况,共同制定联合调查、联合取证工作方案。在充分听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建议、积极争取多方支持的基础上,3月30日,青海省检察院、西宁市军事检察院会同西宁市交通运输局、西宁公交集团等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商谈议定落实优待政策的具体事宜,达成确保优待政策快速落地、帮助公交集团做好后续相关工作等共识,西宁公交集团自4月1日起执行现役军人持有效证件可免费乘坐市区公交线路的优待政策。
qh 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这起军地互涉公益诉讼案件的顺利办理为军地检察机关加强密切配合、探索运用磋商等方式,合力办理好维护现役军人合法权益的公益诉讼案件积累了鲜活经验、提供了实践样本,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接下来他们将继续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会同西宁军事检察院在全省开展维护现役军人合法权益公益诉讼检察专项活动,确保军人军属各项优待措施落实到位,并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积极协调西宁公交集团做好公交“拥军卡”的制作、发放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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