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1年04月01日09:22  来源:青海日报
 

  2020年,青海省法治政府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安排,结合实际,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圆满完成年度各项重点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一是坚持高位推进。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良法善治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确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推动年度重点工作落实。二是强化示范引领。深入开展第四批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8个示范创建单位形成了一批可检验、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西宁市被中央依法治国办评为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三是开展法治督察。配合中央依法治国办第八督察组对青海法治建设进行实地督察。对全省8个市州和17个省政府部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对发现的56个问题列出清单督促整改,倒逼责任落实,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四是加强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人大、审计、司法等监督,推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全年各级法院审理行政诉讼一审开庭案件1012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565人次。

  二、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夯实法治建设基础。一是推进重点领域立法。科学编制并提请省委常委会审议省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如期完成《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青海省鼠疫防控条例》等重点领域立法任务。制定出台《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立法评估分类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立法工作。二是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依法对市州政府及省政府各部门报备的21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对19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三是加强法规规章清理。结合实际,及时对涉及“放管服”改革、疫情防控、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进行全面清理,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数量精简至2491件。四是提高行政立法质量。对法规规章草案,广泛征求吸纳各市州政府、省直相关部门、省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专家等意见,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提高公众参与度。

  三、立足改革发展稳定,提升行政决策效能。一是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制定《青海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对104件包含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内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提出审查意见330余条,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率100%。二是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召开省政府法律顾问聘任大会,聘请马怀德等13名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担任省政府法律顾问,调整充实20名省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成员。制定《青海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先后组织62名法律顾问参与了重大行政决策等涉法事项。三是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严格落实《青海省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事项,在作出决策前均进行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四是厚植依法行政素养。集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和年度学法用法考试活动。在华东政法大学等高校举办厅级干部法治建设等培训班。邀请中国政法大学等国内知名专家进行专题辅导,提升政府领导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素养。

  四、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推动实现“六稳”“六保”。一是依法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深化疫情依法治理、提高公共卫生普法等4个实施意见,为抗击疫情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起诉审理了全省首例妨害传染病防治案件。立案涉及疫情相关刑事案件32起。二是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年活动。动态调整完善4个收费目录清单,累计新增减税降费77亿元以上。统筹运用财政、金融等手段解决清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完成无分歧欠款“应清尽清”任务。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省级层面累计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等事项919项,保留260项。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实现全覆盖。累计取消证明事项279项。四是推进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制定实施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坚决抗起生态保护重大政治责任,保护“中华水塔”。

  五、围绕维护公平正义,着力提升执法公信力。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准确及时主动公示执法基本信息,全省公布行政处罚926241件、行政许可131876件。公安、税务等机关实现执法全链条监督和信息化管理新突破。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剥离市州、县两级农业、文化等行业原由事业单位承担的执法职能,实现执法职能相对集中。三是强化行政执法及监督协调。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建立联席会议等制度机制,对省政府14个部门和7个地区的行政执法、健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重点行业领域乱点乱象治理等落实情况进行联合监督检查,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四是开展城市运行专项治理。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加强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全面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安全大排查大治理,消除市政安全隐患,确保城市运行安全稳定。

  六、着力化解争议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流程。深入开展调研,推动中央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在青海落地。持续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流程,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62件,审结率91.16%。二是健全预防与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持续加强信访、人民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工作,着力构建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全年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85634次,调解成功率97.9%。三是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举行“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青海派遣会。组建全省法律援助刑事辩护律师库。积极探索群团组织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五类特殊群体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全年完成法律援助9000余件次。四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以清单化方式明确和细化普法责任。全面搭建“青海普法”新媒矩阵,发布稿件3万余件。开设藏汉双语新媒体8个,制作藏汉、蒙汉双语法治宣传作品60部,报纸开设专栏170期。

  一年来,青海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但与中央要求和全省各族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不足,主要有:法治保障供给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还有不相适应的地方,具有青海特色的地方立法还有待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行政执法和监督还需全面强化;法治建设人才不足,落实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的质量水平还有待持续提升。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推动青海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推进青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责编:杨启红、陈明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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