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向各市州指挥部、青海省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转发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要求全省各地及时落实相关规定,大力推进18岁及以上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据了解,《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对疫苗的适用对象、免疫程序、接种禁忌等作出新的规定,特别是明确了迟种如何补种、能否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不同疫苗产品能否替换、有哪些接种禁忌等问题,并专门对60岁及以上人群、18岁以下人群、慢性病人群、育龄期和哺乳期女性、免疫功能受损人群和既往新冠患者或感染者给出接种建议。青海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安全有序展开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3月30日,记者在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了解到,根据青海省《关于分阶段做好各类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要求,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已开放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凡年龄在18-59岁,排除接种禁忌的,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经核对身份信息属实后,均可在医院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当天记者看到在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前来接种的市民有序地排着队,通过现场扫码登记、接受健康咨询后登记接种。
青海省各级医疗机构也将陆续开放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并将进一步开展对重点人群补种工作。
据青海省卫生健康委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最新发布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明确新冠病毒疫苗的适用对象为18周岁及以上人群,暂不推荐18岁以下人群接种,暂不推荐新冠病毒疫苗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其他疫苗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应大于14天。目前,青海省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是灭活疫苗,安全性较高。根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这种新冠病毒疫苗共接种2剂,2剂之间的接种间隔大于等于3周,第2剂在8周内尽早完成接种,未按程序完成接种者,建议尽早补种,免疫程序无需重新开始,补种完成相应剂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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