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青海省残联副理事长王红泽就《青海省关于进一步促进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的若干措施》答记者问

2021年03月02日09:38  来源:青海日报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青海省关于进一步促进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提出24条政策措施进一步推进我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提档升级,省残联副理事长王红泽就《若干措施》作了全面系统解读,回答了本报记者的提问。

  记者:制定《若干措施》的背景是什么?

  王红泽:做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体现,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更是全面建设“健康中国”的重要内容。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先后印发一系列政策措施,对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作出具体安排。为深入贯彻落实《青海省实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28号),在系统梳理已有政策措施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若干措施》。

  记者:《若干措施》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王红泽:加快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残疾人康复需求相适应、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和多元化康复服务体系、多层次康复保障制度,普遍满足残疾人的基本康复服务需求,着力推动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创建残疾人及其家庭高品质生活,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记者:《若干措施》对各地区各部门加强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要求是什么?

  王红泽:《若干措施》围绕24条具体措施,制定了各地区各部门任务清单,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将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关口前移,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记者:那么,什么是残疾预防,什么是残疾人康复?

  王红泽:残疾预防,是指针对各种致残因素,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个人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的丧失或者异常,防止全部或者部分丧失正常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

  残疾人康复,是指在残疾发生后综合运用医学、教育、职业、社会、心理和辅助器具等措施,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减轻功能障碍,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

  记者:《若干措施》主要从哪几个方面提出加强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的政策措施?

  王红泽:《若干措施》主要从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残疾预防工作、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工作、加强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拓展残疾人康复服务模式和加大残疾人康复服务保障力度等七方面提出了24条具体措施,加强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

  记者:《若干措施》对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哪些具体举措?

  王红泽:主要有4项具体举措,一是推进康复与医疗结合。推动医疗机构、康复机构业务融合发展。二是推动康复与教育融合。鼓励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增设附属幼儿园或者学前班,推进融合、全纳教育,保障残疾儿童得到均等化学前教育。三是推动康复救助与医保有效衔接。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给予救助。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康复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四是推进残疾人康复与托养融合。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医疗、康复、养护结合型托养照护服务,推动托养照护服务联合化、融合化、一体化发展。

  记者:《若干措施》对残疾预防工作提出了哪些具体举措?

  王红泽:主要有3项具体举措,一是开展残疾成因分析。各相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责针对主要致残因素、高危人群,分析致残原因,采取措施消除或降低致残风险。二是推进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法治化建设。落实《青海省实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办法》,推进全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法治化进程。三是实施重点干预有效控制和减少残疾发生。建立残疾报告制度,加大新生儿残疾预防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有效衔接,做到早诊断、早干预。

  记者:《若干措施》对进一步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提出了哪些具体举措?

  王红泽:主要有4项具体举措。一是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合理化布局。全面贯彻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有效整合资源、开办公益性康复机构,为残疾儿童提供就近便利的康复服务。二是推动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分级管理,推动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三是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规范。完善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技术标准,实行规范化管理。四是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根据本地实际逐步提高保障标准,扩大保障范围,切实推进残疾预防和康复服务健康持续发展。

  记者:《若干措施》对进一步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工作提出了哪些具体举措?

  王红泽:主要有3项具体举措。一是推动辅助器具产业化发展。持续加大彩票公益金投入,构建多元化的辅助器具服务网络。在旧城改造和新城规划中通过应用康复辅助技术实现无障碍环境建设。促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与医疗健康、养老产业、残疾人康复事业融合发展。二是建立和完善辅助器具补贴制度。对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给予补贴,优先保障残疾儿童、持证残疾人获得基本辅助器具适配服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对困难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给予补贴,提高补贴标准。三是开展辅助器具租赁试点工作。引导康复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向租赁领域延伸,推进辅助器具回收再利用。

  记者:《若干措施》对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提出了哪些具体举措?

  王红泽:主要有2项具体举措。一是落实社区康复服务标准。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康复专业服务并开展社区康复技术指导,为乡镇(街道)、居(村)委员会配备社区康复协调员,通过残疾人家庭康复,送康复上门等多种形式为残疾人提供就近便利的康复服务。二是协同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在各基层医疗卫生康复机构、“老年之家”“残疾人之家”“职工之家”“青年之家”“妇女之家”设置残疾人康复活动场地,实现资源共享、服务共融,打通残疾人康复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记者:《若干措施》对进一步拓展残疾人康复服务模式提出了哪些具体举措?

  王红泽:主要有3项具体举措。一是加强残疾人心理康复。开展残疾人心理咨询与心理康复工作,加强重点人群心理行为问题干预,在县级医疗机构落实专业人员,设置精神卫生科、心身医学门诊开展工作。二是推动残疾人职业康复。做好贫困残疾人康复后的职业和劳动技能培训。根据残疾人的具体情况帮助其就业,重返工作岗位,融入社会,恢复正常生活能力,参加社会活动。三是加大成年残疾人康复供给。进一步健全完善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项目库。加强工伤康复工作,切实保障工伤职工康复和辅助器具适配基本需求。为脊髓损伤残疾人提供特殊辅助器具。

  记者:《若干措施》对进一步加大残疾人康复服务保障力度提出了哪些具体举措?

  王红泽:主要有5项具体举措。一是推进康复服务信息化建设。应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康复服务智能化,开展远程康复服务会诊、“互联网+康复”,建立多部门信息共享、共用、高度融合的康复服务信息平台。二是加强康复人才培养。将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纳入全省人才培养规划、卫生人才专项培训计划、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和继续教育等范围。进一步加强东西部合作,引进高中端人才,通过挂职锻炼、驻场培训、科研等方式,对我省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集中、长期的理论与实践培养,进一步提升专业水平、提高康复质量。三是规范使用残疾人康复资金。强化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将残疾人康复服务绩效评价贯穿于工作全过程。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在定点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发生的费用,每季度结算一次。四是扶持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发展。为已建成的残疾人康复机构配置更新必须的康复设备,改善设备设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培育民营康复机构,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可整合利用现有资源,为民营康复机构提供场地租赁、设备配置、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扶持。五是加强残疾预防和康复服务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公益宣传,普及康复知识,提高残疾预防意识,让更多的残疾人得到切实有效的个性化康复服务。

 

(责编:刘沛然、陈明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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