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行动方案(2021—2022年)

2021年02月18日09:38  来源:青海日报
 

  进一步推动解决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让老年人更好共享信息化发展成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完善应急响应服务保障,补齐老年人服务短板

  (一)完善“信康码”功能。推动实现“信康码”前端后台与全国政务服务平台“防疫信息码”统一互认,完善“信康码”快捷查验服务,推动机场、火车站等重点场所提供老年人专用通道、“人证测温一体机”、刷身份证自动核验等“信康码”相关服务。(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民航青海监管局、中国铁路青藏公司及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设立无码通行通道。有条件的地区和场所,要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视疫情风险情况设立“无信康码通道”,采取有效身份证件登记、纸质证明等替代措施,做好服务引导和保障措施,便利老年人日常出行。(省交通运输厅、民航青海监管局、中国铁路青藏公司及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老年人基本服务保障。加快补齐既有居住社区设施短板,新建居住社区同步配建各类设施,将智能化作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适老化改造重要内容统筹推进。完善社区便利店功能,提供电话或微信订货、送菜、配送、家政预约等服务。(省民政厅、省商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高老年人运用智能化水平。推动建立空巢、独居、留守等特殊困难老年人走访探视和关爱服务机制。引导电子商务应用企业,推出契合老年人使用习惯的极简注册登录、大字体、语音提示、视频讲解的操作指南和老年人高频购物商品推送服务。(省民政厅、省商务厅,各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老年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联合开展应急演练,完善协调联动应对机制。提升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状态下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服务的能力。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及设施的安全检查,保障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省民政厅、省应急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各类交通服务质量,便利老年人日常出行

  (六)优化老年人出行服务。汽车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公交卡充值点等在推广网上售票和移动支付的同时,继续保留线下售票窗口或配备自助终端,支持现金支付和凭证打印。对于已推行电子客票的客运线路,应支持老年人在现场购票或由他人网上代为购票后,凭购票的有效证件或相应的纸质票据、凭证直接乘坐。(省交通运输厅,各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出行需求。鼓励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组建“爱心车队”“雷锋车队”,对有固定用车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保障服务。指导鼓励网约车平台公司优化约车软件,切实降低老年人使用网约车的操作难度。建立政府财政支持机制,出台凭老年卡享受城市公共交通优待服务的政策。(省交通运输厅,各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提升老年旅客服务体验。保留公共交通人工售票、检票、改签、退票等服务,允许老年人通过现金或电子等方式支付票款,引导老年人运用智能自助终端设备,为老年旅客进出站(场)、办理手续、托运行李等提供便利。加强卫生间扶手、应急呼叫装置、专用座椅、轮椅等老年旅客公共防护设施建设,设置服务提示引导标识。(省交通运输厅、民航青海监管局、中国铁路青藏公司,各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供就医就诊多种服务,便利老年人日常就医

  (九)畅通老年人就诊服务渠道。完善电话、网络、现场预约等多种挂号方式,畅通老年人预约挂号渠道。建立老年患者就医绿色通道,提供一定比例的现场号源,为老年患者提供优先挂号、就诊、检查和取药的“四优先”服务,缩短老年人候诊时间。(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推进“互联网+”医疗医保公共服务。推动“互联网+医保”“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优化互联网医疗服务平台设计和服务功能,推行医保支付和医保业务线上线下同步办理,推进门诊慢性病特殊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和慢特病用药纳入医保直接结算,加快凭身份证、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就医进程。(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推进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搭建社区、家庭健康服务平台,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完善老年患者的双向转诊机制,提供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复诊以及随访管理等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医养结合协作关系,或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入住老年人提供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以及健康咨询、健康管理、康复指导等服务。(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新老消费方式融合,便利老年人日常消费

  (十二)拓宽传统金融服务通道。在银行、保险、证券机构等场所开通绿色通道和爱心窗口,提供优先办理服务,帮助引导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使用自助设备。加强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网格化管理,加大拒收现金、拒绝银行卡支付等行为整治工作力度。(人行西宁中心支行、青海银保监局、青海证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提供便捷金融服务。规范引导行政服务大厅、公共交通、超市、公共服务缴费等场所现金使用行为,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便民金融服务,运用移动终端和应用延伸服务触角,主动上门或者远程办理金融业务。(人行西宁中心支行、青海银保监局、青海证监局及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提升网络消费便利化水平。完善金融科技标准规则体系,推动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购物平台等优化用户注册、银行卡绑定和支付流程,打造大字版、语音版、民族语言版、简洁版等适老手机银行APP,提升手机银行产品的易用性和安全性,便利老年人进行网上购物、订餐、家政、生活缴费等日常消费。(省市场监管局、人行西宁中心支行、青海银保监局、青海证监局及省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强化消费权益保障。加强网上支付技术保护及个人数据安全,保障老年人网上支付安全。建立健全老年人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和快速处理机制,持续做好拒收现金、电信网络诈骗等相关舆情监测,畅通投诉维权渠道,加大核查处置力度,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省市场监管局、人行西宁中心支行、青海银保监局及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营造文体活动良好氛围,满足老年人精神需求

  (十六)提供文体场馆和旅游景区适老服务。在文体场馆和旅游景区内部开展流动服务,在老年人参观作品、欣赏风景、参与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和使用智能健身器械时,提供必要的信息引导、人工帮扶等服务,为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等问题提供帮助。(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各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调动老年人参加文体活动积极性。引导公共文化体育机构和体育社会组织提供更多适老化智能产品和服务,开展丰富的传统文体活动。针对广场舞、太极拳等老年人参与意愿强烈的全民健身活动,向老年人推广文化旅游领域智能技术应用,提供在线观看演出、展览、游览和社交等智能化服务。(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各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优化线上线下办事服务,改善老年人办事体验

  (十八)优化线上办事服务。完善更新各地区、各部门政务信息资源,加快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持续优化共享交换平台功能,提高平台数据使用效率和质量,促进全省第一批高频事项在线办理。推动政务业务系统、门户网站及手机APP改造升级,优化界面交互、内容朗读、操作提示、人脸识别认证等功能,提供授权代理、长辈模式、多人绑定等服务,方便老年人线上办事。(省直各相关部门,各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提升线下办事服务质量。畅通医疗、社保等高频服务事项线下办理渠道,建立老年人绿色服务通道,并逐步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通过减流程、减时限等方式,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支持鼓励办事机构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办理、亲友代办等服务,不得强制要求其必须到政务服务场所使用智能设备办理业务。(省直各相关部门,各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规范智能领域服务管理,扩大老年人智能供给

  (二十)扩大适老化智能终端产品供给。推动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适老化改造,使其具备大屏幕、大字体、大音量、大电池容量、操作简单等更多方便老年人使用的特点。积极开发智能辅具、智能家居和健康监测、养老照护等智能化终端产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各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推进互联网应用适老化改造。推动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社区服务、新闻媒体、社交通讯、生活购物、金融服务等互联网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适老化改造,使其更便于老年人获取信息和服务,优化界面交互、内容朗读、操作提示、语音辅助等功能,提供“关怀模式”、“长辈模式”,将无障碍改造纳入日常更新维护。(省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提供优质高效的电信服务。在电信服务中增设“一键进入”老年人服务热线人工专席,为老年人提供人工服务专线和优先接入服务。深化电信普遍服务试点,有效提升网络覆盖率,优化行政村移动通信网络,为偏远地区养老服务机构、老年活动中心等提供无障碍通信服务。(省通信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市州、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关心关爱老年人的立场出发,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的原则,全面落实各项措施,把实事办成、把好事办好,持续推动充分兼顾老年人需要的智慧社会建设,切实让老年人在信息化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编:刘沛然、陈明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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