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19日电 (记者赵展慧)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明确绿色建筑标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式样,并对绿色建筑标识的申报和审查程序、标识管理等做了相应规定。管理办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绿色建筑标识是指表示绿色建筑星级并载有性能指标的信息标志,包括标牌和证书。绿色建筑标识授予范围为符合绿色建筑星级标准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标识星级由低至高分为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3个级别。绿色建筑标识认定需经申报、推荐、审查、公示、公布等环节,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专家审查,申报由项目建设单位、运营单位或业主单位提出,鼓励设计、施工和咨询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申报。形式审查后,由住建部门组织专家审查,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审查绿色建筑性能,确定绿色建筑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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