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14個地區和單位被命名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單位)

魏爽

2021年01月22日10:03  來源:青海日報
 

1月21日,記者從青海省創建民族團結進步先進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近日,國家民委官網發布《國家民委關於命名第八批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單位)的決定》,命名189家單位為第八批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單位)。其中,我省14個地區和單位獲命名。

我省14個被命名地區和單位為:海北藏族自治州、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烏蘭縣、海東市平安區、民和回族土族自治縣、果洛藏族自治州甘德縣、玉樹藏族自治州稱多縣、黃南藏族自治州尖扎縣、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縣龍羊峽鎮、西寧市城北區朝陽街道祁連路西社區、黃南藏族自治州同仁縣隆務鎮熱貢路社區、玉樹藏族自治州嶺格珠商貿有限公司、西寧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縣、海北藏族自治州剛察縣、中國鐵路青藏集團有限公司德令哈車務段。

決定指出,希望被命名的示范區示范單位不忘初心、砥礪前行,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緊緊圍繞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這條主線,著力加強黨對民族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著力構建中華民族共有精神家園,著力促進各民族廣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著力推動高質量發展和共同富裕,著力提升民族事務治理現代化水平,促進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提質提效,推進民族團結進步事業創新發展,推動中華民族走向包容性更強、凝聚力更大的命運共同體,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責編:劉沛然、陳明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