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再提村“兩委”年度報酬

2020年10月12日09:10  來源:人民網-青海頻道
 

2021年2月起,青海省將執行新的村“兩委”成員年度報酬體系。10月9日,記者從青海省民政廳了解到,為激勵村“兩委”成員認真履職、擔當作為,省民政廳會同省委組織部、省財政廳聯合印發《關於建立村“兩委”成員年度報酬體系加強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工作的通知》,全面建立了村“兩委”成員年度報酬體系,進一步加強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

2008年,青海省首次明確村“兩委”主要負責人年度報酬標准原則上由各縣按上一年度農牧民人均純收入的水平確定。2012年起,村干部年度報酬由基本報酬和績效報酬兩部分組成,基本報酬原則上按不低於本地區上一年度農村勞動力平均收入水平,相當於上一年度農牧民人均純收入的1.7倍。2015年1月1日起,我省村“兩委”主要負責人年度報酬提高為當地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2倍。

為了激勵在基層踏實肯干的村干部,此次提標后,村“兩委”成員年度報酬體系由基本報酬+4項補貼(地區補貼、任職年限補貼、學歷補貼、“一肩挑”補貼)構成。基本報酬按照2019年度縣(市、區)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核定﹔地區補貼按照縣(市、區)地區類別,每年給予1000元至3000元補貼﹔任職年限補貼從2021年村“兩委”換屆選舉后正式任職開始計算任期,每任滿1年增加300元,2021年以前任職年限不再連續計算﹔學歷補貼是獲得國民教育系列或黨校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每年補貼2500元,大專學歷的每年補貼2000元,高中、中專學歷的每年補貼1500元,初中以下的不予補貼﹔“一肩挑”補貼是村黨組織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通過法定程序實行“一肩挑”的,每年補貼10000元。

《通知》還明確了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政策,嚴格按規定合理使用村級組織運轉經費,進一步加強資金監管,提高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使用實效,嚴禁平調、擠佔、截留、挪用或抵扣稅費、債務等。村級組織運轉經費實行報賬制,嚴格經費審批制度和支出范圍,不得列支招待費。屬於社會保障范圍的支出,不得列入村干部報酬和村級組織辦公經費保障范圍。村“兩委”要通過固定公開欄、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手機短信微信等方式定期公開經費使用情況,接受群眾監督。 (來源:西海都市報 作者:周建萍)

(責編:甘海瓊、陳明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