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第11次調整工傷保險待遇標准

陳晨

2020年10月11日09:48  來源:青海日報
 

記者從青海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獲悉,青海省印發《關於調整工傷保險待遇的通知》,決定從2020年1月1日起,調整青海省工傷保險待遇,這是青海省自2007年以來第11次調整工傷保險待遇。

本次調整的主要內容是調整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待遇。按月領取傷殘津貼一至六級的工傷職工,每人每月增加224元﹔按月領取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0元,調整后實際領取低於每人每月1148元的,調整到每人每月1148元。

同時,還確定了生活護理費、喪葬補助金計發基數。2020年工傷職工生活護理費、喪葬補助金,繼續按照2018年公布的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378元為基數計發。

(責編:馬建輝、馬盛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