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實事求是 強化治理擔當

——訪青海省社會科學院 政法研究所所長、教授張立群

郝 煒

2020年08月24日09:35  來源:青海日報
 

  省委十三屆八次全會強調,以實事求是強化治理擔當。既要把握好共性要求,又要圍繞特殊性開方抓藥,圍繞生態地位特殊性、發展條件特殊性、民族工作特殊性、維護安全責任特殊性、社會發育程度特殊性強化治理擔當,打造出地方治理的青海樣板。日前,記者就“以實事求是強化治理擔當”相關問題專訪了青海省社會科學院政法研究所所長、教授張立群。

  記者:請您談談如何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

  張立群:面對我國社會治理形勢的新變化以及出現的新問題、新挑戰,我們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黨的十九大的部署和要求,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把社會治理的新任務、新要求、新舉措落實到具體工作中,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確保國家長治久安、人民安居樂業。

  黨的十九大提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將系統治理具體化為共建共治共享的新要求、新格局,是社會治理理念的再次深化和創新,而且這種新格局是“人人參與、人人享有”的。在此基礎上,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進一步提出“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不僅增加了“人人有責”,而且提出“建設社會治理共同體”的目標,將社會治理理論推進到新的境界、新的高度。

  社會治理是在社會管理的基礎上進行的創新,體現為維護社會秩序、促進社會和諧、規范社會主體行為、協調社會關系、解決社會問題、化解社會矛盾的新型治理制度。社會治理需要制度架構,一方面社會治理模式需要在制度框架內創新,形成構建性的社會治理制度和機制性的社會治理格局﹔另一方面需要規范行為,融入地方特色,進一步創新社會治理的方式方法,形成社會治理的地方化、有序化和准則化。

  記者:結合您的專業領域,您認為青海地方治理應重點做好哪些工作?

  張立群:省委十三屆八次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青海省委關於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推進地方治理制度創新和治理能力建設的意見》,總結了歷屆省委推進地方治理的寶貴經驗,分析了我省推進地方治理面臨的形勢、存在的問題,必將為全面推進地方治理現代化帶來重大而深遠的影響。為把我省地方治理現代化戰略安排落在實處,今后,我們應從以下方面做出扎實努力。

  一是堅持和完善黨的領導。隻有堅持和完善黨的領導制度體系,提高黨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才能更好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更好發揮黨的領導這一最大優勢,為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根本方向和根本保証。

  二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要不斷夯實基層社會治理這個根基,答好提高基層社會治理能力“大考卷”,進一步突出社區服務能力建設,始終堅持人民至上的工作理念,從居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入手,不斷提升居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要不斷健全完善社會治理的法規政策體系,構建起較嚴密的社會治理制度體系,筑牢較完備的社會治理保障體系,促使城鄉基層治理體系不斷完善,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城鄉基層治理格局初步形成。

  四是落實依法行政。各級黨和國家機關開展工作要考慮民法典規定,不能侵犯人民群眾享有的合法民事權利,包括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同時,有關政府機關、監察機關、司法機關要依法履行職能、行使職權,保護民事權利不受侵犯、促進民事關系和諧有序。

  五是嚴明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度。要實現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加快建設美麗中國、美麗青海,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就必須堅持鞏固、完善發展、嚴格執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度。要探索生態環境保護與經濟社會發展雙贏的實現路徑,妥善處理自然保護地保護與利用的關系,充分調動農牧民投身生態環境保護的積極性、主動性,促進重要生態產業持續健康發展,加快形成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新局面。

(責編:陳明菊、楊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