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東市以平時考核 激發公務員隊伍新活力

陳俊

2020年08月17日09:01  來源:青海日報
 

  為有效解決一次考核定一年、考核憑印象打分、干多干少一個樣等職場問題,海東市充分發揮考核指揮棒作用,大力推行公務員平時考核實施辦法,通過以日常了解、個人小結、干部群眾評價、黨委(黨組)審核評鑒等方式,科學精准評價公務員工作實績,有效激發公務員隊伍新活力。

  海東市採取“示范引領、整體推進”方式,著重從市、縣、鄉各選一個代表性強、可操作性高的機關單位作為重點推進單位,示范引領全市各機關單位結合單位職能和崗位特點有效開展公務員平時考核,確保平時考核覆蓋全體非領導公務員﹔不斷強化各單位黨委(黨組)抓公務員隊伍建設主體責任,要求各單位以一個季度為周期,為在崗公務員制定個人季度目標任務清單,將重點工作任務分解落實到各科室和個人,幫助在崗公務員抓住工作重點、理清工作思路、提升工作實效。

  海東市還採取分層考核方式,以記實打分、用事例說話,要求各單位突出分層分類,除設置政治表現、職業道德、工作作風等共性指標外,還結合崗位實情,設置反映工作成果和業務能力等個性指標,有效區分“掌舵”和“劃槳”“專業”和“綜合”考核指標,確保讓同類型公務員在一個擂台上比武﹔對窗口單位公務員平時考核,引入服務對象評價機制,主動征求辦事群眾對事項辦理意見建議,以服務滿意度作為平時考核重要依據,差評較多的取消季度評定“好”“較好”等次資格。

  同時,為樹立實干實績導向,激勵公務員爭先創優,將平時考核與年度考核挂鉤,平時考核按照好、較好、一般和較差四個等次進行考核,獲得“好”等次較多的作為年度考核評優的重要參考指標﹔“一般”或“較差”等次較多的,確定為基本稱職或不稱職,不得定優評先。

  此外,海東市還將平時考核結果與評價使用干部挂鉤,對平時考核“好”的重點關注、跟進培養,“較差”的年內不得晉升職務職級。

(責編:劉沛然、楊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