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戒毒矯治實踐中彰顯青海特色

——訪青海省司法廳副廳長甘韜

於瑞榮

2020年06月23日09:21  來源:青海日報
 

  毒品是世界公害,人類文明的毒瘤。拯救被毒品毒害的心靈,是一項長久而艱巨的社會化工程,在第33個國際禁毒日來臨之際,本報記者就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相關工作採訪了省司法廳黨組成員、副廳長甘韜。

  問:過去一年中,我省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有哪些亮點?

  答:過去的一年,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統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決策部署,緊貼全省中心工作,主動融入大局,全面打造司法行政戒毒青海樣板,取得了可復制可推廣和階段性的成果。

  首先,符合青海省情的統一戒毒模式基本形成。自司法部提出在全國建立基本統一的戒毒模式的工作要求以來,我省立足省情和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實際,第一時間出台了青海方案,在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統健全完善了生理脫毒區、教育適應區、康復鞏固區、回歸指導區四個功能區,依托原有衛生所、教育、心理矯治等職能部門,建立了戒毒醫療中心、教育矯正中心、心理矯治中心、康復訓練中心、診斷評估中心五個專業機構,有效提高了教育矯治質量。

  其次,病殘吸毒人員收治工作實現常態化。2018年全省戒毒場所設立了病殘吸毒人員強制隔離戒毒專區,對高風險傳染病吸毒人員實行隔離專區管理,做到應收盡收。兩年多以來,全省戒毒場所最大能力地收治收戒病殘吸毒人員,有效淨化了社會環境,對實現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推進法治青海建設和平安青海建設,貢獻了司法行政力量。

  再次,醫療戒治水平不斷提高。近年來,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統不斷加強醫療方面的投入,採取向省第三、第四人民院、紅十字醫院、格爾木市醫院等專業醫療機構購買醫療服務的方式,醫生全天侯在所值班,專家定期巡診,所內疑難病情診治通過遠程醫療系統與專家會診,危重病情隨時入院,開通急診綠色通道等。經過協調溝通,將青海籍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納入醫保范圍,這在全國是第一家。同時,藏回醫醫療技術在戒毒醫療中的應用也取得新進展,得到司法部肯定。

  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全省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是怎樣應對的?

  答: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對全省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是一次嚴峻考驗。按照省疫情防控機制領導小組、司法部和省司法廳的統一部署,在總結借鑒2003年非典疫情防控經驗的基礎上,全省強制隔離戒毒場所第一時間採取有效措施,確保了場所安全穩定。

  一是實行封閉管理。場所實行全封閉管理,民警經過篩查檢測合格后進入場所封閉執法,外來人員一律嚴格禁止進入場所,切斷了外界病毒進入場所的渠道。

  二是保障有力。停止群體性活動,疫情防控物資保障到位,對食堂、休息場所等定時消毒,每兩個小時測一次體溫,確保了場所內安全。封閉期間,主副食供應充足,戒毒人員雖然不能會見親屬,但增加了親情電話通話次數和時長,戒毒人員情緒穩定。

  三是民警堅守崗位。面對疫情,戒毒人民警察忠於職守,投身到以28天為一個周期的封閉執法工作中。在近五個月的時間裡,廣大戒毒人民警察舍小家為大家,充分展示了人民警察的擔當和忠誠。

  問:全省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下一步的發展思路是什麼?

  答:當前,全省禁毒形勢依然嚴峻,由毒品引發的社會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不斷增多,吸毒者年齡低齡化、職業多元化、地域擴散化,吸食化學合成毒品人員增加較快,戒毒工作壓力倍增。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對實現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出了新的要求。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統要忠誠實踐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牢固樹立大局意識、責任意識,繼續探索管理新模式、服務新方式,確保場所持續安全穩定,充分發揮在維護社會安全穩定中的職能作用,重點在四個方面下功夫。

  一是促進成果快速轉化。經過多年探索,強制隔離戒毒成為現階段戒毒的主要形式,青海戒毒模式以強制隔離戒毒為起點,貫穿於戒毒人員戒毒、康復、回歸全過程,尤其對毒癮重、難戒治、反復性強的吸毒人員戒治效果明顯。從戒毒工作願景考慮,所內100%戒斷率只是衡量戒毒成效的一個基本指標,鞏固所內戒治成果、提高抗復吸能力、有效降低復吸率是今后戒毒工作必須正視的共同難題。青海戒毒模式在實踐中雖有所得,但仍需不斷努力尋求新方法、新途徑。大力促進青海戒毒模式從所內走向所外,逐步向康復戒毒和社區戒毒延伸,實現戒治成果提質轉化,不僅對解決戒毒工作“瓶頸”問題具有探索意義,而且也是對青海戒毒模式的實踐檢驗和深化完善。

  二是建立社會工作機制。青海戒毒模式的實施,重點在司法行政,而在配套環節需要整合社會戒毒資源和相關政府部門的支持配合。針對實踐中暴露出來的場所戒毒專業技術人員缺乏、教材資料不統一等問題,由司法行政統領,建立和專業醫療機構、醫療科研部門、教育部門、勞動技能培訓部門等通力合作的社會工作機制,十分必要。就禁毒和戒毒工作而言,有效整合戒毒資源也是大勢所趨。

  三是探索后續照管長效機制。戒治效果最終體現在所外,調查顯示,戒毒人員回歸社會后,如果缺乏有力的幫扶措施,極易復吸,戒治成果前功盡棄。后續照管是青海戒毒模式的重要一環,從實踐來看,建立由社區、醫療、民政、社會保障、勞動就業等多部門參與的后續照管長效機制,是順利實施青海戒毒模式、有效降低復吸率的必要保障。

  四是完善戒毒管理聯動機制。戒毒是一項十分復雜的社會化工程,在全面加快建設法治社會的新形勢下,充分發揮司法行政的職能作用,整合政府相關部門的力量,完善和健全戒毒管理工作聯動機制,創新戒毒管理手段和方式是時代要求。要加強和公安部門的共同執法機制建設,建立和醫療科研部門、醫療專業機構的合作機制,探索與社區、勞動、就業等部門聯席制度,確保后續照管長效機制落到實處。

(責編:陳明菊、楊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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