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推進市場監管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保障

馬 驥

2020年05月11日09:36  來源:青海日報
 

  黨的十九大作出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的重要部署,要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打破行政性壟斷,防止市場壟斷,加快要素價格市場化改革,放寬服務業准入限制,完善市場監管體制。”明確了市場監管改革的根本思想和重要任務。市場監管總局關於貫徹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的意見中強調,要完善制度體系,強化市場監管法治保障。這為市場監管現代化特別是市場監管部門推進法治建設提供了根本遵循。可以說,法治已經成為助推市場監管現代化的核心“驅動力”。

  市場監管作為政府的重要職能之一,一頭連著政府、一頭連著群眾,在市場經濟中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近年來,青海省市場監管局以機構改革激發活力,以法治建設形成合力,通過整合監管資源、更新監管理念、創新監管方式、提高監管效能,推動執法力量下沉,實施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市場監管綜合監管治理能力顯著提升,各項工作在法治軌道上提速前行。

  用法治思維提升制度建設水平。思維方式決定思想高度。省市場監管局按照《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和《青海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要求,嚴格依據法律法規推進制度建設,以法治思維提升制度建設水平、推進良法善治。特別是嚴格執行《青海省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辦法》,編制印發《青海省小餐飲備案和監督管理辦法》等一系列加強市場監管法治建設的制度規定,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証、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作為重大決策的必經程序,以規范的程序、科學的決策維護重大公共利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用法治方式提高市場監管質量。始終堅持用法治化、規范化、標准化、程序化推進市場監管現代化,積極探索符合中央要求、具有省情特色、滿足群眾預期的市場監管新模式,不斷推進政府監管向社會共治的轉變。制定《青海省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實施辦法》,初步建成“青海省市場監管大數據應用”系統。切實從行政執法行動中減少對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行政干預,做到了對守法經營者“無事不擾”,對違法經營者“利劍高懸”。

  用法治措施推進放管服改革。緊抓關鍵環節,圍繞切實解決利企便民“最先一公裡”問題,從結構、技術、體系和措施等方面多點發力,全力推進“放管服”工作,制定《青海省市場監管局關於壓縮企業開辦時間20條措施》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企業開辦時間壓縮到5個工作日以內。與7家商業銀行簽訂合作協議,提供“網上辦”“就近辦”“馬上辦”“零見面”的登記便利化服務。工業產品平均發証時間為9天,比改革前壓縮85%,初步實現“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群眾的滿意度獲得感顯著增強。

  用法治宣傳厚植法治根基。強化法治宣傳,旨在“固本培元”。省市場監管局嚴格按照“誰執法、誰普法”的要求,以尊法學法守法用法主題法治宣傳實踐活動為載體,以經濟社會發展和經營者消費者實際需求為出發點,扎實推進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目標精准化、工作舉措項目化、工作考核體系化、工作指導專業化,極大地促進行政執法與普法融合。充分利用12·4憲法宣傳日、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等重要時間節點,擴大受眾面和影響力,營造文明誠信、共建共治共享法治環境。

  用法治手段堅決遏制疫情蔓延。省市場監管局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及省疫情防控指揮部的具體工作要求,嚴格履行市場監管職責,圍繞疫情防控、市場監管、復工復產等各項工作,依法科學有效推進疫情防控工作。特別是,按照“非常時期、非常之舉”的要求,堅持“從速、從嚴、從重”的原則,依法堅決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早在疫情發生之初,就以嚴密的法治思維、極強的政治敏銳性,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維護全省市場秩序為己任,第一時間發布《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做好疫情防控加強市場監管的通告》,迅速行動,嚴厲查處了一系列典型案件,及時通過媒體曝光,有力地震懾了違法行為,確保了市場價格秩序,為推動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雙勝利,貢獻了市場監管部門的智慧和力量。

  “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最終要落實到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上,隻有依法辦事,依法行政,市場監管現代化才能穩步實現。省市場監管局將矢志不渝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聚焦推進市場監管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按照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履行好市場監管職能,不斷提高市場監管黨員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業務水平,努力建設由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構成的市場監管治理體系,為推進全省改革發展穩定工作,確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圓滿收官,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市場環境。

  (作者為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

(責編:陳明菊、楊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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