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全力保障煤礦企業快速安全復工復產

董潔

2020年03月01日08:43  來源:青海日報
 

2月26日,青海省藏醫院工作人員在配制藏藥。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青海省藏醫院等單位的工作人員生產藏藥預防制劑分發給疫情防控一線工作人員,為抗擊疫情貢獻力量。 新華社記者 張龍 攝

為進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煤礦復工復產工作,防止安全生產事故和疫情相互疊加,近日,省應急管理廳聯合青海煤礦安監局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煤礦復工復產工作的通知》,對疫情防控期間煤礦復工復產工作再部署、再要求,在確保“疫情不進礦區”的前提下,有序推進煤礦企業復工復產。

《通知》要求州、縣應急部門與各煤礦企業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領會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做好煤礦復工復產的一系列要求,堅決打贏疫情“阻擊戰”和復工復產“攻堅戰”。要求進一步細化明確煤礦復工復產措施標准,規范驗收程序,優化工作流程,壓實驗收責任,嚴把復工復產關口,做到成熟一個,驗收一個,合格一個,復工一個。

為簡化驗收程序,支持企業盡快復工復產,《通知》對《青海省煤礦復工復產驗收工作實施細則》在疫情期間的適用做出解釋,將自行停工停產且礦井通風、排水、安全監控系統和人員位置監測系統運行正常,井下巷道及設備設施維護、安全檢查正常開展,因疫情影響停產停工超過30天的煤礦,其復工復產驗收工作由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負責簡化為煤礦企業自行組織驗收。

(責編:王紅玉、楊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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