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准再提高

2020年1月1日起,調整提高 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准和照料護理標准

趙靜

2020年02月13日08:45  來源:青海日報
 

為穩步提高社會保障水平,進一步編密織牢最困難最脆弱群體的基本生活兜底保障網。近日,省民政廳印發《關於調整2020年特困人員基本生活和照料護理標准的通知》,決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調整提高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准和照料護理標准。

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准和照料護理標准隨著當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和全省最低工資調整提高,實行自然增長機制。2020年青海省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和全省最低工資分別提高到了640元/月、1700元/月,特困人員供養標准相應進行調整。即,基本生活標准按照城市低保標准的1.5倍提高,月人均達到960元﹔照料護理標准根據特困人員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務需求分類制定,輕度失能、中度失能、重度失能人員,分別按全省最低工資的20%、30%、50%分檔確定,輕度失能人員照料護理標准月人均達到340元、中度失能人員照料護理標准月人均達到510元、重度失能人員照料護理標准月人均達到850元。

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救助資金主要用於滿足特困人員日常生活所需,如購置糧油、副食品、生活用水電和燃料、服裝、被褥等生活用品。照料護理補助資金主要用於委托近親屬、第三方服務機構等根據特困人員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務需求給予照料護理,如日常生活、住院期間的必要照料護理等基本服務。兩項保障標准的不斷提高,既滿足了特困人員的生活需求,又較好地保障了失能特困人員的生活質量。

(責編:王紅玉、楊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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