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通告

(第7號)

2020年02月03日08:55  來源:青海日報
 

  春節假期即將結束,各地各部門要有序組織企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學校開工開業開學,並做好健康防護,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要根據地區防疫實際確定開業條件,所有來青返青人員,要嚴格落實居家隔離和醫學觀察等措施,確保開工開業開學有序安全。現將我省相關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開工開業及各級各類學校開學“六不准”通告如下:

  一、嚴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動物交易活動。我省啟動一級響應期間,省內花鳥魚虫市場、寵物店、大中型餐飲單位、洗浴中心、公眾澡堂、游泳館、封閉式運動場館,以及茶藝、酒吧、網吧、影劇院、台球廳、棋牌室、電玩室、KTV等人員聚集的經營場所,一律不准開業。

  二、疫情防控人員、經費、物資未落實,內部疫情防控制度方案不完善,員工健康防護等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業,一律不准開工。

  三、各級各類學校、培訓機構在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未明確開學時間之前,不准組織補課、答疑、輔導等各類現場聚集性課堂活動和擅自開課。

  四、消防安全、安全生產隱患未整改到位,未按規定履行消防安全、安全生產申請驗收程序的企業和未按規定採取消毒等防疫措施,以及不具備良好通風條件的地下商場等生產經營場所,一律不准開工開業。

  五、員工健康狀況、疫情期間行程等基本信息排查登記不全面,未按規定履行人員信息登記報備,以及未開展上崗前疫情防控知識培訓的,一律不准開工開業。

  六、未按要求對所在企業、單位、經營場所來青返青從業人員落實居家隔離醫學觀察14天措施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單位,一律不准開工開業開課。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日

(責編:陳明菊、楊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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