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州:多措并举树牢“生态大州”形象
党的十八大以来,玉树州心怀“国之大者”,以“生态立州 绿色崛起”发展战略层层压实生态保护政治责任,立足生态环境最大优势树牢“生态大州”形象。
学思想强担当,生态文明建设基础牢。玉树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统揽作用,实行第一议题制度,制定《玉树州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将全域无垃圾和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考核重要内容。
建模式强措施,切实履行国家公园建设主体责任。组建长江源、澜沧江源园区管委会和长江源园区曲麻莱、治多、可可西里3个管理处,构建“基层党建+生态管护+精准脱贫+社会治理+民族团结”“五位一体”的网格管理模式。23万农牧民享受到草原奖补和燃料补助等政策,3.1万名牧民“放下牧鞭、挎起相机、拿着工资”当上生态管护员,生态资源真正变成群众的“幸福不动产”。
扛责任抓落实,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持续巩固。制定玉树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方案,饮用水水源和地表水水质始终保持在优良水平,环境空气质量长期保持在全国监测城市前列,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生态实现“五增一减一停”,即增草、增林、增水、增群、增收,减畜、停采。
抓整改强内功,扎实推进一体化生态修复治理。全面完成两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16项问题整改销号,清理关闭各类砂石料场38个。全面开展全域无垃圾和禁塑减废行动,90%的乡镇实现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83%的村做到了垃圾分类回收。
兴产业促转型,积极构建绿色产业发展格局。建成全国草地生态畜牧业试验区28个,取得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5个,传统畜牧业加快向“有机、品牌、高端”生态畜牧业转型。“玉树牦牛”扎什加羊列入国家家畜遗传资源名录,牲畜出栏率和商品率不断提升,有机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
立法规创新局,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制定颁布了《玉树藏族自治州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玉树藏族自治州生物多样性保护办法(试行)》,让生态资源保护和生态安全工作方面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成立了“青南地区”首个环境资源审判庭,1起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
重宣传转观念,大力培育全民生态文明理念。玉树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各级党校教学的必学课目,积极营造大生态建设氛围。以“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为依托,进一步优化环境质量“一张图”为特色的宣传展示单元,讲述玉树生态故事。(来源:玉树州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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