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听|代表委员谈履职
马建宏代表:立足海南发展建言献策 切实做好意见建议督办
当选为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以来,我加强学习,提升素质,增强代表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积极参加会议活动,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立足岗位,带头真抓实干,坚持做守正创新的代表。
时刻把“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铭记于心,无论是会议期间还是闭会期间,都积极参与代表活动,广泛联系群众,积极谏言献策,努力做到发言有质量、建议有份量。
一方面,立足海南发展建言献策。年初组织省州县乡四级人大代表赴共和、兴海等四县开展集中视察活动,同时,就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意见应遵循的原则、基本要求及如何写好议案、建议、意见进行了辅导培训。多次组织会议研究代表意见建议征集情况,扎实做好代表出席省州人代会审议各项报告、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在省人大七次会议上,海南团代表提出的建议提交转办数占全省代表建议总数近三分之一、列入重点督办建议数占全省重点督办建议数近三分之一,小团发出了大声音。
另一方面,切实做好意见建议督办。把提升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作为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体现,以解决问题为根本、代表满意为标准,着力从建议“提得好、交得准、办得成”上下功夫,对重点督办建议,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及州政府各副州长领办,并由州委主要领导,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州委各常委、州人大常委会各副主任分别督办,督促各承办部门加大办理力度。
同时,我紧紧围绕海南州委中心工作,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做到代表工作和本职工作两不误。
致力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完善代表“三联系”及履职活动等制度,坚持推举代表候选人、确定监督立法项目、法规及决议决定草案、选举任免公开征求和听取各方意见,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到实处。与青海民族大学建立立法评估咨询战略合作关系,制定出台人大代表票决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办法和人大代表进“两室”制度,最大限度吸纳民意、汇聚民智。
致力于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制定出台立法评估工作规定,成立立法专家智库,将快递市场和城镇供热管理等纳入立法规划,启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条例的修订工作,开展全域无垃圾和青海湖沿岸生态保护立法调研,为自治州生态保护、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大事要事提供制度保障。突出法律责任,对农业法、统计法等7部法律和自治条例等地方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出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推动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致力于增强监督实效。突出问题导向,聚焦省州委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特别是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切实做好确定监督议题、开展视察调研、审议各项报告、办理审议意见等各环节工作,有力推动人大监督从“程序性监督”向“实质性监督”转变,首次对州政府整改落实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首次对州本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审查,首次以“面对面”形式向“一府一委两院”转交常委会审议意见,监督更具实效性、精准性。
致力于激发代表活力。充分发挥覆盖乡村的代表联络室、活动室、门户网站等线下线上平台作用,将全州各级代表编成113个小组,常态化了解群众心声、反映群众意愿。扎实做好人大常委会和党政领导干部领办督办代表建议工作,首次对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意见建议办结率达92%,同比增长29%。
一年多来,尽管本人在执行代表职务、发挥代表作用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群众需求和自我要求相比,仍然存在履行代表职责创新手段不多、密切联系群众有效举措不多、深入基层一线频率不够等问题,未能更加全面、客观的掌握基层群众的所需所想,未能更加积极、有效的解决基层群众困难问题。对此,今后,我将努力通过全面提升综合素质,全面加强联络工作,全面提升责任意识等措施,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做好人民群众的代表。(马建宏系青海省海南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人民网 杨启红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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