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24日起,西宁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的通告》将正式施行,西宁将对部分区域进行低排放控制,共同守护“西宁蓝”。
据了解,低排放控制区范围为由城东区西和高速、京藏高速,城北区宁大高速、海湖大道、京藏高速向西延伸至西和高速交汇处,城西区西和高速、凤凰山路、宁贵高速,城中区宁贵高速、兴业路、锦川大道、庄和路、奉青路、新城大道、南京路、南川东路组成的封闭区域。低排放控制区实施时间为,每年3月至11月期间,控制区范围内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需达到国Ⅱ及以上排放标准,并不得有明显可见黑烟;其余时间段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需达到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并不得有明显可见黑烟。低排放控制区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中介机构发布成人招生信息?青海师范大学发布声明 人民网西宁8月21日电 (陈晶)近期,有中介机构利用网络等媒介,以青海师范大学的名义发布成人招生宣传信息。8月19日,青海师范大学发布声明,成人学历继续教育从未与任何教育机构合作招生。 凡需参加青海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成人学历继续…【详细】
以改革创新精神 大力推动青海高质量发展 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深情回顾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高度评价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庄严宣告“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持续奋斗,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