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发布四起毒品典型案例

于瑞荣

2021年06月19日09:19  来源:青海日报
 

  6月18日,在第34个“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禁毒工作开展情况,并发布四起毒品典型案例。

  这四起毒品典型案例分别是:贺某根贩卖毒品案,冶某云运输毒品案,张某刚非法持有毒品案,韩某德容留他人吸毒案,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典型意义。针对上述案件,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法院经开庭审理后,以上4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40000元;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据介绍,2018年以来,青海省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履行禁毒责任,依法严厉惩治毒品犯罪,强化毒品案件法律监督,综合提升办案质效,积极参与禁毒社会治理,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2018年1月至2021年5月,青海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毒品犯罪嫌疑人662人,占同期全部刑事案件批准逮捕人数的5.26%;提起公诉798人,占同期全部刑事案件起诉人数的3.53%;适用认罪认罚从宽214人,提出量刑建议195人,法院采纳量刑建议164人。

  青海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2018年以来,检察机关受理的毒品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毒品犯罪高发势头得到遏制,但全省禁毒形势仍不容乐观。毒品案件在全省检察机关受理的刑事案件罪名中排列第6位。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强化检察担当,积极主动作为,紧紧围绕做好建党100周年大庆安保主线,着力落实禁毒工作责任,着力解决突出毒品问题,着力推进禁毒工作改革创新,加强协作联动,最大限度提升禁毒工作整体合力,为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贡献检察力量。

(责编:杨玥、刘沛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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