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州玛多县发生7.4级地震灾害后,青海省人社厅认真落实青海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抗震救灾批示指示精神,出台多项措施,全力保障社保经办业务,确保灾区群众各项社会保险权益不受影响,积极为民服务办实事。
一是建立三级社保经办机构快速响应机制。省、州、县三级社保经办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全力做好对灾区社会保险业务恢复、指导工作。由省局总协调,全省各级社保机构,在设备、人员、服务等方面提供支持,全力以赴保障受灾群众各项社保业务畅通办理。二是推进社保业务网上办。引导用人单位、参保群众通过青海人社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办理社会保险相关业务,保障社保业务7×24小时不打烊。三是启动社保业务代办机制。对于受灾社保经办机构因地震造成断电、断网或办公设施损坏无法正常经办业务的,视情况由州、省级社保经办机构接管代办各项业务经办,确保各项社保待遇在任何困难下都能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四是确保社保重点业务有序开展。对于正常退休审核、养老金发放、社会保险费征缴、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等重点业务进行特殊保障。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处理解决灾区社保经办机构业务问题。
下一步,青海省人社厅将继续密切关注地震灾区各项社会保险业务进展,全力做好今年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工作,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及时将党的关怀送到受灾群众手中,用实际行动践行党史学习教育“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目标要求。(来源: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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