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青海省科技厅获悉,近年来,青海省以创新型省份建设为主线,持续优化项目申报、经费使用管理和评价激励机制,为科研人员减负松绑,增强科研人员的获得感和科研动力,不断提升全省创新创业活力。
加大科技政策供给,优化科技创新氛围。近年来,青海省陆续出台了11项系列政策措施,初步建立了从科技项目到人才评价等较为完善的全省科技领域“放管服”政策体系,科技创新的政策环境不断优化。
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为科研人员“减负松绑”。针对青海省科技工作的实际,在申报和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时,改变了过去简单将职称、人才称号等作为门槛的情况,2020-2021年重点研发计划中负责人不具备高级职称而获批的项目共有12项。同时,简化科研项目经费和过程管理,下放科研项目部分过程管理权限,近3年已有超过400项原来需提交科技厅审批的项目变更事项下放给承担单位审批执行。对于基础研究、软科学、自然科学基金不再组织专家进行财务验收,其他类别科技计划项目,将财务验收和技术验收合并为期末一次性综合验收。通过深入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地,大幅减轻了科研人员工作负担。
创新项目组织形式,优化科技资源配置。青海省针对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设立科技应急专项,选取技术优势单位开放立项“绿色通道”,启动实施7个疫情应急攻关项目,开展应急项目经费管理“包干制”试点,为青海省疫情防控提供了科技助力。此外,为解决青海省重点产业发展长期“卡脖子”关键技术问题,采用“揭榜挂帅制”组织实施“盐湖老卤制备无水氯化镁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并面向国内外公开征集揭榜单位和实施方案,已有广东、山东和俄罗斯等国内外8家意向单位与发榜单位进行了对接。
提高奖补激励力度,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潜力。深入贯彻“投资于人”战略,持续强化对青海省科研人才的奖补激励政策。其中,青海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间接费用比重提高到30%,高出国家规定最高比例10个百分点,进一步加大青海省科研人员绩效激励力度。项目劳务费不设比例限制,对参与项目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均可开支劳务费。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出台相关政策明确财政资助的科研项目所产生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首先用于对科技成果完成人等人员的奖励,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用于奖励科研人员和团队的收益比例不低于70%,高出国家最低标准20个百分点。
中介机构发布成人招生信息?青海师范大学发布声明 人民网西宁8月21日电 (陈晶)近期,有中介机构利用网络等媒介,以青海师范大学的名义发布成人招生宣传信息。8月19日,青海师范大学发布声明,成人学历继续教育从未与任何教育机构合作招生。 凡需参加青海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成人学历继续…【详细】
以改革创新精神 大力推动青海高质量发展 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深情回顾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高度评价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庄严宣告“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持续奋斗,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