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西宁水塔”北川河源区生态保护的思考与建议

青海省委党校、大通县委党校联合调研组

2021年06月03日18:06  来源:人民网-青海频道
 

大通北川河源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承担了西宁市80%左右的生产生活用水,被誉为“西宁水塔”。加快推进保护区全面建设,不仅关乎区域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而且关乎西宁市的水资源安全和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西宁水塔”面临的潜在生态风险及原因分析

2013年以来,保护区在管理体系上进行了有益探索,实行管理局—管理站—管护点三级管理体系,开展综合执法行动,管理效率不断提升。总体来看,保护区自然生态环境总体向好。但是,这个关系到西宁市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水源地面临着草地、水环境以及“人兽冲突”三方面的潜在生态风险。

造成风险的原因主要是:多头管理和职能交叉并存,管理体系低效运行;保护与发展仍有矛盾,共生渠道单一;生态保护理念较弱,责任意识仍需深化。

对进一步保护“西宁水塔”生态安全的三点建议

一是创新保护区管理体制机制

大力推进保护区内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加快落实相关制度,清晰界定保护区内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主体,划清各类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的边界,明确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数量和权属性质。在明晰资源产权的基础上,积极推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积极探索当地居民收入新来源,如建立健全特许经营制度,进一步完善草场承包经营权制度,创新草场经营利用方式。

主动强化沟通协作,形成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之间的合作沟通,明确各部门权责清单,构建主体明确、责任清晰、相互配合的自然保护区工作机制。一方面,建立多部门联动监测机制,加强自身监测能力。另一方面,联合高校及科研院所和相关各部门专业人才,完善科研与保护良性循环。

创新建立自然保护区联合执法机制:根据青海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的实施方案,统一授权保护区管理局履行必要的资源环境综合行政执法职责。鉴于统一授权的难度较大以及目前保护区管理局机构配置不完善的现实,可以盘活目前的执法力量,与当地相关职能部门的执法队伍形成联动工作机制,发挥其在保护区内的执法作用,创新建立北川河源区自然保护区联合执法模式。

二是扩宽“生态富民、绿色发展”之路

提升产业发展质量:首先,加快整合优化现有公共牧场资源,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生态大牧场,实施公允的绿色有机生产标准和食品认证、地理标志认证,并选择有代表性的生态产品进行推广和营销,实现生态与物质的捆绑销售。其次,以特许经营制度为基础,在一些具备条件的保护站和可利用区域建设生态体验基地,开展文旅活动,使游客和公众参与生态保护,保护区获得经济效益。

探索多元化生态补偿方式:首先,推进流域间横向生态补偿。明确补偿者和保护者,运用政府和市场手段,协调流域内利益相关者之间利益关系,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提升保护区的发展能力。其次,应以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为契机,以保护区为载体,尝试开展碳汇交易。最后,建议争取设立生态补偿的财政转移支付专项,作为保护区生态补偿资金的重要来源。

三是全面提升保护区公众生态保护意识

强化生态管护人员培训:加大对生态管护员的专业培训,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或邀请专业技术人才授课的形式,定期对生态管护人员开展针对性培训,提高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

优化保护区宣传教育内容:结合保护区实际,选择群众身边的典型环保问题,运用新媒体形式向群众宣传、讲解生态保护重要性,以引起当地居民的关注和共鸣,激发居民保护生态的热情。

创新生态教育实践形式:修建北川河源区自然博物馆作为生态教育的固定场所。采用线上和线下两种形式开展生态教育宣介,线上活动可以基于保护区APP,开设植物类、动物类、自然资源类等不同主题的内容及相关课程,并将其并入到主流媒体应用程序,扩大受众群体;线下活动可以打造生态体验基地、大中小学野外实习基地,同时联合教育部门、文旅部门、公益组织、企业等多部门开发生态教育课程体系,推动生态教育体系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发展。

(责编:刘沛然、甘海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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