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10日电 (记者王观)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近日发布《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通知》指出,自2021年起各级预算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原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
《通知》明确,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制定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脱贫地区农副产品货源组织、供应链管理和网络销售平台运营管理,积极组织预算单位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
中介机构发布成人招生信息?青海师范大学发布声明 人民网西宁8月21日电 (陈晶)近期,有中介机构利用网络等媒介,以青海师范大学的名义发布成人招生宣传信息。8月19日,青海师范大学发布声明,成人学历继续教育从未与任何教育机构合作招生。 凡需参加青海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成人学历继续…【详细】
以改革创新精神 大力推动青海高质量发展 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深情回顾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高度评价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庄严宣告“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持续奋斗,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