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节约费用已超千亿元

进一步减轻群众用药负担(权威发布)

本报记者 李红梅

2021年01月30日08:19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29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国家卫健委药政司负责人王雪涛、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管司负责人崔浩就《意见》做了介绍,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前三批共涉及112个品种,中选产品价格平均降幅达54%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在我国已开展两年多。2018年11月,国家医保局会同国家卫健委、国家药监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工作,试点从北京、上海等11个城市开始。此后扩展到全国,接连开展了第二批、第三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目前第四批集采工作已经开始。

  两年来,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探索“招采合一、量价挂钩”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由企业自主参加、自主报价、医院报量,以合同的形式确定每个中选产品的采购量和价格。坚持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工作机制。通过医保基金的预付、医保支付和中选价的协同,医保基金结余留用激励等综合措施,建立了对医疗机构和生产企业的激励约束机制。结合相应的监测监管和考核机制,确保中选产品供应及时、使用顺畅、质量可靠。

  陈金甫介绍,前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共涉及112个品种,中选产品价格平均降幅达到了54%。截至2020年,实际采购量已经达到协议采购量的2.4倍,节约费用总体上超过了1000亿元,有效降低了患者负担,提高了群众用药的可及性。地方按照国家组织集中采购的基本规则,同时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省级集采累计达到259个品种,每年可节约费用达到240亿元。

  在减轻患者用药负担的同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改善了行业生态,助力公立医疗机构改革,提升了医药价格治理现代化的水平。

  “新的采购制度以带量采购有力根治了带金销售的积弊,挤掉了药品流通过程中的灰色费用空间,引导企业转变营销模式,一些企业研发投入明显增强,有利于形成风清气正的药品流通和使用环节,也有利于推动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陈金甫说,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降低了药品费用,促进医疗机构收入结构“腾笼换鸟”,促进合理用药。

  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均参与集采,逐步覆盖各类药品

  常态化、制度化地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回归,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意见》明确,重点将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内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药品纳入采购范围,逐步覆盖各类药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均应参与集中采购,质量标准、生产能力、供应稳定性等方面符合要求的企业都可参加。

  采购规则坚持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医保、卫生健康、药监、工信等部门建立统筹协调密切合作的工作机制,明确国家和地方职责,分级开展药品集采工作。具体来说,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进入国家组织集采,除了国家组织以外的产品,符合集采条件的由地方省级平台组织,包括地市在省级的指导下采取联盟方式组织。

  陈金甫表示:“触发国家组织集采有严格的规则设置,基本上是采取原研药加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只要达到3家就可以列入国家集采范围。选择的重点是医保目录内、临床必需、用药量大、金额高的品种。”

  今后,随着集采常态化,将实现省际药品集中采购信息互联互通,加快形成全国统一开放的药品集中采购市场。

  最近,我国已经启动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开标和实施工作,预计今年5月群众就能用上第四批集采中选药品。同时,国家医保局将指导地方重点针对国家组织集采以外费用大、使用面广的品种,开展规模性集中带量采购,通过国家和地方双层运作,逐步解决临床用药和大品种价格回归问题。

  确保中选药品质优价宜,激励医疗机构优先使用

  《意见》明确,医疗机构应根据临床用药需求优先使用中选药品,并按采购合同完成约定采购量。如何确保中选药品在医疗机构得到优先使用?

  加强管理和考核,医疗机构在医生处方信息系统中设定优先推荐选用集中带量采购品种的程序。《意见》提出,“在集中带量采购覆盖的药品品种多、金额大、涉及医疗机构多的情况下,要开展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评估,符合条件的及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对因集中带量采购节约的医保资金,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医疗机构结余留用激励”,以此调动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

  王雪涛介绍,各地要抓住集中采购降低药价窗口期,开展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评估工作,符合条件的要及时调整优化医疗服务价格。在这方面,福建省三明市蹚出了一条可借鉴的路子。

  陈金甫说:“结余留用激励政策基本上按照五五开留给医疗机构,用于它的内部收入分配、薪酬激励。据我所知,北京有一些大的三甲医院给予的激励奖励在百万元以上。”

  此前国家集采中选药品的价格降幅明显,如何确保中选药品质量可靠、有保障?崔浩说,药品监管部门对所有集采中选药品均实施重点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开展全覆盖的监督检查和抽样检验,保障药品全链条质量安全。

  2020年,我国还开展了高值医用耗材冠脉支架的集中带量采购,预估节约费用117亿元。后续会选择成熟的产品、有竞争性的产品、有质量管控的产品,采取一品一策的方式,优化竞选规则,逐步在医用耗材领域开展集采。

(责编:杨启红、陈明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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