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消费不仅总量在稳步增长,质量也在不断提升。要多措并举增加有效供给,激发农村消费市场更大的发展活力,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充分挖掘县乡消费潜力。近日,商务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提振大宗消费重点消费促进释放农村消费潜力若干措施的通知》,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促进家电家具家装消费、补齐农村消费短板弱项等层面推出11项举措,明确了下一步促进大宗消费和重点消费、更大释放农村消费潜力的具体任务。这些举措重点突出,针对性强,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农村消费增长和潜力释放。
近年来,我国农村消费保持较快增速,在整体消费市场中的地位愈发凸显。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14年以来,我国乡村消费市场的平均增速快于城镇近1.2个百分点。2019年,全国乡村消费品零售额达到60332亿元,增长9%,比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增速高了1.1个百分点。2020年尽管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但乡村消费市场表现出较强韧性,全年乡村消费品零售额52862亿元,部分地区增速由负转正,助力全国消费稳步复苏。
农村消费不仅总量在稳步增长,质量也在不断提升,表现为明显的升级态势。这些年,农村消费者对于绿色、智能、健康类商品的需求越来越大,大屏幕智能电视、大容量保鲜冰箱、除菌空调、健身器材等产品的销量在农村市场不断走高。
从未来发展看,我国农村消费增长的潜力依然很大。一方面,随着农村流通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农村消费者可以更加便利地购买到和城市消费者同样的商品,这必然提高人们的购买意愿,会给农村消费市场注入新动力;另一方面,随着农村消费观念的更新,农村消费需求升级趋势将会提速,家电、家居、汽车等大件商品的购置和换新需求将带来一轮新机遇,这些都有望成为农村消费新的增长点。
消费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重要方式,扩大消费也要同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结合起来。在农村地区,扩大消费还有不小提升空间。要多措并举拓宽农村居民的收入渠道,让农村消费者的“钱袋子”更鼓,消费力更强;要下大力气优化农村消费环境、规范农村市场秩序,不给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留空子,让农村消费者放心“买买买”。更重要的是,还要从供给侧下功夫,通过加强县域乡镇商贸设施和到村物流站点建设、支持建设立足乡村贴近农民的生活消费服务综合体等举措,切实增加农村市场的有效供给,在给农村居民美好生活添彩的同时,激发农村消费市场更大的发展活力,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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