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赞医保 为民“砍价”

2021年01月19日09:53  来源:青海日报
 

  今年年初,首批国家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冠脉支架在我省落地,让群众享受到“地板价”的优质支架,这是一记漂亮“重拳”,直击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虚高“命门”,再一次释放深化医药领域改革、切实降低群众药费负担的强烈信号。

  带量采购是在集中采购的基础上提出的,指的是在药品集中采购过程中开展招投标或谈判议价时,要明确采购数量,让企业针对具体的药品数量报价,即“量价挂钩”“以量换价”。

  前两年,《我不是药神》在全国院线上映,好评无数,口碑极佳,剧中生与死只是一瓶药的距离,让很多观众产生共鸣,无数人为之落泪。希望医药品价格下降,解决“看病贵”难题的愿望更加迫切。

  事实没有让我们失望,2018年11月15日,国家正式启动4个直辖市和7个省会或计划单列市参与的“4+7”药品带量采购,25个中选药品平均降价52%,最高降幅达到96%。2019年5月,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明确要求“带量采购、量价挂钩、促进市场竞争”。以市场为主导,努力推动医药市场价格回归合理,“量升价跌”背后,政府“有形之手”与市场“无形之手”协同发力,“带量采购”作为药品集中采购制的重大改革,越来越释放积极作用。全国各地历经多轮药品集中采购,不少医药品价格已大幅下降。

  这次到省医保局深入采访我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最大的感受就是细致、实在。省医保局联合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8个部门,建立全省药品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全面实行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以医保支付为基础,建立招标、采购、交易、结算、监督一体化的省级招标采购平台,形成竞争充分、价格合理、规范有序的供应保障体系。推进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完善医保支付标准与集中采购价格协同机制。

  “入围国家集采的前提是通过药物一致性评价。入围省级集采的前提是经过长期临床检验的质量工艺稳定、标准完善、使用成熟的一些常用品种。集中采购的核心是砍掉药品流通的中间环节,挤掉原来流通环节繁多、层层加码的那部分虚高价格水分,因此对药品生产企业的出厂价格影响不大,降价不应该对产品质量产生影响。”在采访中,对于降价药品和医用耗材质量问题,省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副处长张勇如是说。

  为了确保带量采购中选药品的质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参与其中,积极与省医保局沟通衔接,摸清全省集采品种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试点经营企业底数。认真组织对中选药品的配送单位及有关医疗机构、零售企业的监督检查,及时排查风险,确保中选药品在流通使用环节的质量安全。

  截至目前,我省暂无国家集采品种的药品生产企业,国家三批次共112个品种均属于输入性品种,因此我省集采品种的质量监管重点在流通和使用环节。三批次集采品种分别由我省15家药品批发企业负责配送。同时,有7家药品经营企业申请第三批集采药品的试点经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将上述企业列入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建立“一企一档”,覆盖式监督检查,全面强化日常监管。

  同时,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国家关于重点品种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将国家集采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血液制品等重点品种纳入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基本实现上述重点品种“一盒一瓶”的电子化实时可追溯,进一步织密织牢监管网,全方位加强集采品种全生命周期质量监管,确保降价不降质,让各族群众用上质量和疗效放心的集采产品。

  带量采购打破了利益固化樊篱,突破改革禁区,更是纠正了“以药养医”的偏见,也使得以药价下降来实现对医疗技术服务投入提升,让医生价值重回医者本位。

(责编:刘沛然、陈明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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