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在最高层 敢登青云梯

2021年01月15日09:31  来源:青海日报
 

  历史的发展总是在接续奋斗中走向更加美好的明天。

  青海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提出,把保护“地球第三极”作为最大担当,建设青藏高原生态文明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再一次为青海儿女矢志国家生态安全、不断作出青海贡献确立了“风向标”。青海地处“地球第三极”,称“三江之源”,谓“中华水塔”,生态地位重要而特殊。既然身在最高层,就要“惜缘”有态度: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世界负责。既然敢登青云梯,就要“登顶”耀乾坤: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在新征程上展现新气象、担当新作为,以人类的名义、国家的名义竭力守护好“世界上最后一方净土”。

  我们要有高地意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纳入国家发展总体布局。尤其是“十三五”期间,以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方面和全过程为标志,生态文明建设从实践到认识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取得了历史性突破,成为名副其实的“国之大者”。青海更是站在“国之大者”讲政治、“省之大者”讲生态,把主动性、进取心聚焦在生态环境重点领域、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以钉钉子精神一项一项抓责任链条、一件一件抓落实到位,以有力担当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青海落地见效。过去的五年,是青海省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最大、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最好的五年,也是各族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持续提升的五年。面对“十四五”,我们要奋力续写美丽中国建设青海新篇章,全力打造生态安全屏障新高地、绿色发展新高地、国家公园示范省新高地、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新高地、生态文明制度创新新高地、山水林田湖草冰沙综合治理新高地、生物多样性保护新高地,以现代化内涵、绿色发展理念标注青海生态文明建设新高度。

  我们要有制度创新。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是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要义。要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全面领导,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全民参与,加强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机制建设,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和执法司法制度。把最严格要求体现在生态文明自源头、过程到结果全过程、各方面。加强基础性、支柱性、总体性制度体系,强化约束性、管控性、治理性制度体系,突出评价性、激励性、惩处性制度体系,特别是要夯实补偿性制度体系,以构建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与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刚刚过去的一年,我们着力深化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抓好国家开展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工作,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完善国土绿化表彰激励机制,深化生态保护志愿者活动,完善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体系,提升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能力。新的一年,我们要聚精会神做好分内事情,全力以赴落实行动方案,加快制度创新,增加制度供给,完善制度配套,强化制度执行,打造更多“成熟和定型”的青海经验,精彩大中国,惊艳全世界。

  当然,我们还要有科学精神。科学的方法论是人们正确推动社会活动的思想武器。我们要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提高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能力,治标、治本兼顾,既解决好生态环境建设的表象问题,又从根本上杜绝问题产生的源头和渠道;保护与修复并举,从山水林田湖草这个生命共同体出发,加大力度进行整体性保护,下足气力进行系统性修复,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积极参与第二次青藏高原科学考察,推动建立青藏高原区省区合作机制,围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深化国际保护行动,打造全球交流平台,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作出青海贡献,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扛起青海使命。

  身在最高层,俯仰俱担当;敢登青云梯,能见大风光。让我们勤勉在今天、雄起在今朝,不负高原生灵草木,“青春”极地万水千山……

 

(责编:杨启红、陈明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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