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制度自信与制度自觉中全面加快青海省委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步伐

——二○二○年青海省委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综述

2021年01月13日08:58  来源:青海日报
 

  2020年,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青海省党内法规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委十三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紧紧围绕青海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急需的、满足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制度需求,着力推进党内法规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出补齐短板、提高质量、狠抓执行,全方位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取得新成效,推动党内法规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青海地方治理效能。

  把牢政治方向,着力夯实“两个维护”的制度保障

  ——坚决捍卫核心,把牢政治方向。青海省委始终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首要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要求,扎扎实实抓好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以及针对青海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到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落实到党内法规制度实施的具体实践中,推动青海省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青海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强化示范引领,突出笃学尚行。青海省委常委会以上率下,第一时间安排学习传达中央党内法规,结合青海实际,研究提出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坚持把党内法规制度作为青海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作为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必学教材,作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的培训内容,以专题讲座、学习讨论等多种形式常态化推进,重点加强青海省委常委会领导班子对以党章为核心、以准则条例为主干的党内法规体系的全面把握,对一些标志性、关键性、基础性法规制度的学习领悟,真正将党内法规实质内化于心、外融于行。青海省委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学习贯彻执行党内法规,对青海省委重要党内法规制度的学习传达和制定实施都亲自部署、亲自督战,经常性深入基层宣讲党的理论政策和中央党内法规精神。

  ——创新宣教形式,注重宣教实效。青海省上下深入开展各类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切实用党内法规统一思想认识行动。通过“法宣在线”组织开展以庆“七一”为主题的党内法规知识竞赛活动,增强党内法规宣传的深度和广度,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自觉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青海日报》《青海工作》等媒介,加强对党内法规制度的公开、宣传、解读,推动党内法规得到广泛深入宣传普及。结合“人员大培训、岗位大练兵、环境大整治”工作,以专题授课、送学下基层等形式对西宁、海东、海南、海西以及青海省委组织部、省交通厅、省水利厅、团省委等地区和部门广泛开展业务培训20次,培训人员1700余名。在青海新闻网设置“省委文件”公开发布专栏,对需要向社会广泛宣传、广大群众周知的省委文件及时公开发布,从源头为基层松绑减负。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使党内法规宣传教育从“会场”走向“广场”,从“传统”走向“传媒”,从“推动”走向“互动”,从“大水漫灌”走向“精准滴灌”,有效提高了党内法规制度的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2020年,共对37件青海省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公开和解读。

  注重综合施策,加快构建青海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统筹推进,不断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青海省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搞好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要指示精神,聚焦构建体系这个主题,把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制定相应党内法规制度,为党的各方面具体工作提供规范和保障。坚持立规从实,按照党内法规制度体系“1+4”基本框架,严格落实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二五”规划,抓好中央党内法规的配套衔接,对于需要制定配套法规制度的,结合省情实际,及时研究制定细化具体贯彻落实举措,确保务实管用。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及时将实践中成熟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党内法规制度,及时为青海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添砖加瓦。同时,及时修改完善不适应新形势要求的法规制度,确保党内法规制度的与时俱进。2020年,先后制定修订了《青海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若干措施》等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50余件,为提升青海地方治理效能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

  ——围绕中心,积极服务工作大局。青海省委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自觉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和谋划,紧跟全面从严治党实际,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以青海省委全会专题研究的形式,制定出台《中共青海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地方治理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的意见》《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等,为深入实施“一优两高”战略部署,统筹“五个示范省”建设、培育“四种经济形态”,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青海省委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保护好三江源,保护好‘中华水塔’是青海义不容辞又来不得半点闪失的重大责任”的殷殷嘱托和“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坚定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率先启动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建设,及时制定修订《黄河青海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保护中华水塔行动纲要(2020—2025年)》《青海省省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等党内法规制度。青海省委认真汲取木里矿区非法采煤问题深刻教训,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剖析根源,研究制定进一步抓好整改的措施,编制《木里矿区以及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3年)》,加紧研究制定关于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木里矿区非法采煤问题“以案促改”工作方面的制度措施,全力以赴抓好问题整改和“以案促改”,确保实现“整治上彻底、长远上规范”目标。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及时为参与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一线医务人员落实政策待遇、提供生活保障、解除后顾之忧。

  ——从严把关,努力提高党内法规制度质量。青海省委坚持科学立规、民主立规、精准立规,扭住提高质量这个关键,落实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前置审核等必经程序,坚决把好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文风关,确保党内法规制度能够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坚持源头管控、关口前移,把合法合规性审查作为起草制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必经程序,建立健全前置审核机制,坚持对提请青海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和拟发的省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从严审核把关,未经前置审核不得进入发文报审程序,确保法规制度于法周延、于事有效、务实管用、简便易行。把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政治任务,从健全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入手,制定了《中央和省委文件发布、阅读、办理、管理和落实工作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审查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文件,不断织密扎牢制度的笼子,大力精简文件数量、篇幅、规格,严守精简文件硬杠杠。加强发文计划管理,完善发文审查机制,除中央文件有明确规定外,不再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细则、搞层层配套,对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不强、上下一般粗的文件一律不发。2020年,共对9件不符合青海省委发文要求的送审稿件作了退文处理。认真做好备案审查工作,及时上报备案,严格对下审查,坚决纠正违法违规文件,充分发挥备案审查对提高党内法规制度质量的监督作用。2020年,共审查各地区各部门向青海省委报备的党内规范性文件609件,发现和处理问题文件155件,纠错率达25.45%。健全完善县(市、区)报备文件随机抽查调阅工作机制,加大监督纠正力度,年内随机抽查调阅县(市、区)备案审查材料50余份,实现了抽查青海全省45个县(市、区)全覆盖,有力维护了党内法规和党的政策的统一性权威性。

  坚持抓实抓细,全面推动党内法规制度贯彻执行

  ——牵住“牛鼻子”,突出以上率下。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青海省委履行党的领导职责和省级各班子、有关单位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出台《中共青海省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省委履行中央党内法规主体责任重要事项台账》,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青海落地生根。以构建责任落实“共同体”的方式,把责任立起来、明起来、严起来。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通过加强党内法规工作机构,充实配强人员力量,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办公厅统筹协调、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相关单位协助配合、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严格监督的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努力构建层层负责、层层担当的责任制度格局。组织召开省直机关党内法规工作座谈会暨省委党内法规工作联席会议,进一步推动省直机关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切实担负起执行党内法规的政治责任,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工作。各级党委和省直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规范贯彻执行党的政策、党内法规工作运行机制,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自觉按照党内法规制度要求履职尽责,以“关键少数”带动青海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尊崇的态度、敬畏的精神守规用规护规。

  ——用好“指挥棒”,强化考核评估。省委把考核评估作为检验工作成效、查找发现问题不足、纠正工作偏差、推动和改进工作的重要手段,以高的标准、严的要求、实的作风持续推动党内法规制度落地生根。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连续4年与依法治省工作综合考评的基础上扩面升级,将“党内法规工作”整体列为单独考核项目纳入市(州)、省直部门年度目标责任(绩效)考核目标,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真正使党内法规工作的“软任务”成为“硬约束”。首次探索在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等5家单位开展省委党内法规制度实施评估试点工作,对9件省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质量、执行情况、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调查和评价,适时废止5件、修改3件、清理1件。

  ——打好“组合拳”,抓好监督执纪问责。青海省委把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制度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把监督执纪问责作为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力量,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及时督促整改落实,严肃责任追究,一把尺子量到底,严格标准抓执行,推动党内法规制度有效落实。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赴全省8个市(州)、43个省直部门对党的十九大以来的中央党内法规和省委配套法规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的重要指示、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赴4个市(州)、28个省直部门开展专项督查,通过监督合力,倒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层层压实执规责任,切实推动党内法规制度落实落地。将党内法规工作纳入省委巡视的重要内容,结合省委第七轮巡视,安排对15个被巡视地区单位开展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其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履行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党的建设工作各项任务。青海省委成立专项机制,把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工作纳入干部作风、基层减负、“推进机关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等专项调研督导重要内容,构建起自上而下一体推动的落实体系。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对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部署要求,深入全省8个市(州)和21个县(市、区)开展督导调研,加强对全省党内法规工作的督促指导工作。坚持执规必严,强化责任监督,对违反规定、失职失责的行为依规依纪追究责任,切实防止形成“破窗效应”。

  蓝图绘就千般景,扬帆破浪正当时。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用其中蕴含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坚定政治信仰,继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深化党内法规认同,以可能达到的最高标准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增强执行党内法规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始终将其贯穿到党内法规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依照党内法规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在推进地方治理实践中为国家治理贡献青海力量。

 

(责编:杨启红、甘海琼)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