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六严禁” 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

2021年01月04日09:23  来源:青海日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要求,近日,青海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联合下发《青海省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工作方案》通知,坚决防范和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为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粮食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据了解,青海省将全面排查永久基本农田内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情况,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对未经批准私自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开展退耕还林的,不予核实造林面积,不享受补助政策。

  严禁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对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正在建设的绿色通道、绿化带等行为,应立即予以制止。

  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全面摸清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内进行挖田造湖、挖湖造景等情况。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限期恢复土地原状,确实无法恢复的,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整补划。

  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核清青海省生态红线内、各类自然保护地范围耕地以及永久基本农田分布情况。对已划入自然保护地的永久基本农田依照国家规定,有序退出或保留。今后新设自然保护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结合“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成果、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资料,全面掌握耕地上非农建设情况。

  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建设项目用地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凡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以及不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不予批准用地。对未经批准或不符合规定的建设项目、临时用地等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情况,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责令限期恢复原种植条件。

 

(责编:刘沛然、陈明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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