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青海頻道>>本網專稿

青海通報9起基層財務人員違紀違法典型案例

2022年09月27日09:22 | 來源:人民網-青海頻道
小字號

人民網西寧9月27日電 本網從青海省紀委監委網站獲悉,為進一步推動規范基層財務管理專項整治行動走深走實,9月26日,青海省紀委監委通報9起基層財務人員違紀違法案例,通報如下: 

1.海東市樂都區國土資源局原會計李春生違紀違法問題。2009年至2018年,李春生先后4次挪用征地拆遷補償款452萬元進行營利活動。2021年6月,李春生受到開除公職處分,犯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2.海東市化隆縣雄先鄉原出納鄧永青違紀違法問題。2018年至2021年,鄧永青通過多次轉賬,將鄉鎮人員經費、退耕還林補助等資金693.3萬用於賭博和個人消費。2021年9月,鄧永青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70萬元,剝奪政治權利一年。

3.海北州剛察縣泉吉鄉民族寄宿制完全小學原會計田振武違紀違法問題。2015年至2018年,田振武通過公款私存方式,將公用經費、學生生活費等277.7萬元存入個人銀行賬戶﹔2016年至2017年,田振武多次違規挪用公款58.8萬元,用於個人消費及家人經營活動。2019年5月,田振武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違法所得全部上交。

4.黃南州澤庫縣交通局原會計才讓措違紀違法問題。2012年至2018年,才讓措多次將管理“小金庫”中的資金173萬元,用於購買理財產品、購置汽車和個人消費等﹔2015年才讓措通過轉包縣交通局工程的方式先后收受2名私營企業主現金48萬元。2019年7月,才讓措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犯貪污罪、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60萬元。

5.海南州共和縣林業和草原局原會計林小冬違紀違法問題。2018年6月,林小冬伙同某私營企業主,先后6次挪用公款2775.5萬元,其中600萬元超過3個月未還,2175.5萬元供他人進行營利活動﹔2014年至2015年期間,林小冬先后2次收受某私營企業主2張銀行卡,提現、轉賬123.1萬元用於個人消費、購買車輛等。2022年3月,林小冬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6.果洛州班瑪縣鄉村振興局原會計兼出納楊海軍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至2022年,楊海軍多次從班瑪縣扶貧開發局相關賬戶轉賬共計374.5萬元到個人及家人銀行賬戶,用於日常消費、旅游、打賞主播、償還網貸、購買房產等。2022年7月,楊海軍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7.玉樹州首農玉樹供應鏈發展有限公司原財務經理梁洪運(聘用)違紀違法問題。2018年至2020年,梁洪運多次從公司賬戶轉賬共計344萬元到個人銀行賬戶。2020年12月,梁洪運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50萬元。

8.海西州烏蘭縣柯柯鎮賽什克衛生院原報賬員韓敏違紀違法問題。2020年9月至12月,韓敏多次從衛生院賬戶轉賬,其中26.7萬余元用於個人消費,119.6萬元用於網絡投資理財。2021年4月,韓敏犯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9.海西州大柴旦行委公安局原出納洛桑尖參(輔警)違紀違法問題。2016年至2017年期間,洛桑尖參多次從大柴旦行委公安局賬戶轉賬、提現共計80.9萬元,用於消費、購房、賭博、償還借款等。2019年3月,洛桑尖參犯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

以上9起典型案例,影響惡劣,教訓深刻,充分暴露出一些基層財務人員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也反映出一些單位管理不嚴格,主體責任虛化弱化。各級黨組織要切實以案為鑒,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始終堅持嚴的主基調不動搖,強化理想信念,抓好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線。各級財政部門要強化行業監管,嚴格財務管理制度,強化內控機制建設,堅持事前預防、事中監督和事后檢查,查找薄弱環節,聚焦問題根源,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現、早糾正、早處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加大查處力度,通報曝光典型案例,推動以案促改,一體推進“三不腐”,切實發揮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作用。

(責編:顧斐菲、甘海瓊)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