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首例涉養老詐騙案宣判
被告人王某某一審被判有期徒刑8年
9月22日,海東市樂都區人民法院依法通過網絡開庭公開審理並當庭宣判一起涉養老詐騙案,一審依法判處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8年,這是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以來,青海省宣判的首例涉養老詐騙案件。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7年6月份起,正在緩刑考驗期間的被告人王某某通過電話聯系獨居在家的退休教師張某某(時年80歲),謊稱自己是醫務工作者,並經常在電話中對被害人“噓寒問暖”。在取得被害人信任后,以其推銷的特效保健品可以治療被害人慢性病為由實施詐騙,后又以申請老年慢性病補貼、需要繳納手續費、個人所得稅、身體檢查費等名義對被害人繼續實施詐騙。至2021年5月,王某某共騙取被害人錢款32.48萬元,所得錢款均被王某某花銷。
法院認為,被告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手段,騙取老年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在緩刑考驗期間繼續實施詐騙犯罪,騙取老年人養老金后揮霍,致使大部分贓款無法追回,嚴重影響了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應從重處罰﹔被告人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退回部分贓款,可從輕處罰,認罪認罰,可從寬處罰。據此,當庭以詐騙罪依法判處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同時依法判決撤銷河北省保定市競秀區人民法院(2017)冀0602刑初464號刑事判決書中對被告人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並處罰金1萬元的緩刑部分,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萬元﹔涉案違法所得30.48萬元,責令退賠被害人。
針對此案,辦案法官表示,本案是一起以銷售“養老產品”享受“養老服務”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典型案件,該類案件主要表現為:不法分子通過老年人渴望健康與關懷、缺乏保健常識的心理,通過陪聊天解悶、“噓寒問暖”等方式對老年人虛假關心,使老年人放鬆警惕,取得老年人信任后,開始夸大“保健品”功效推銷產品或養老服務,或假借義診、特效藥等手段實施詐騙。為此,法官提示社會及家庭要多關愛老年人,多與老年人進行溝通。老年人要緊繃防范意識這根弦,不輕信電話、網絡、電視推銷,認准正規的渠道,防止陷入騙子的套路,守護好自己的“養老錢”。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推薦閱讀
相關新聞
- 評論
-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