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醫院被國務院通報點名

2020年12月10日19:24  來源:人民網-青海頻道
 

人民網西寧12月10日電(劉沛然)2020年10月,按照國務院第七次大督查的統一部署,14個國務院督查組分赴14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開展實地督查。按照2020年11月11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要求,通報點名全國包括青海省人民醫院在內的四個地方、單位存在拖欠基層工資和欠繳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督查發現,各地著力做好保基層運轉工作,工資和社會保險費按時足額發放,保障力度較大。一些財力不足、重視不夠的地方仍不同程度存在拖欠工資和欠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等問題,有的屬於長期拖欠,損害職工利益。

其中,青海省人民醫院欠繳904名醫務人員9年基本養老保險費。《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青海省人民醫院對2007年11月至2015年12月期間入職的904名編外醫務人員,僅從2017年開始為其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未繳納2007年11月至2016年12月期間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金額達5965萬元,其中單位應繳納部分為4261萬元。

國務院辦公廳督查室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引以為戒、舉一反三,對照通報所列問題自查自糾。有關地方和單位要對督查發現的問題列出清單,限期整改,整改情況於2020年12月31日前集中報國辦督查室。國辦督查室將持續跟蹤督辦,對敷衍了事、虛假應付、整改不到位的予以曝光追責。遭遇類似政策不落實的企業和群眾,可繼續通過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台向國辦督查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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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沛然、甘海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