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關於二〇一九年中央決算草案審查結果的報告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八日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上

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史耀斌

2020年06月21日10:06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聽取了財政部受國務院委托作的《關於2019年中央決算的報告》和審計署受國務院委托作的《關於2019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並結合審計工作報告,對2019年中央決算草案進行初步審查,提出了關於中央決算草案的初步審查意見。財政部對財政經濟委員會初步審查意見進行了研究反饋,初步審查意見和反饋的處理情況報告已印發會議。現將審查結果報告如下。

  2019年中央決算草案反映,中央一般公共預算收入89309億元,為預算的99.5%,增長4.5%,加上從中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中央政府性基金預算、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調入3194億元,收入總量為92503億元﹔中央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09475億元,完成預算的98.4%,增長6.9%,加上補充中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1328億元,支出總量為110803億元﹔收支總量相抵,中央財政赤字18300億元,與預算持平。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支出74360億元,完成預算的98.6%,增長7.4%,其中,一般性轉移支付66798億元,完成預算的98.6%,增長5.8%﹔專項轉移支付7562億元,完成預算的99.0%,增長23.1%。2019年末,中央財政國債余額168038.04億元,控制在全國人大批准的余額限額之內。中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余額為2330.46億元。

  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4040億元,為預算的96.3%,增長0.1%﹔中央政府性基金支出4179億元,完成預算的91.9%,增長3.9%。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1636億元,為預算的99.9%,增長23.3%﹔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1109億元,完成預算的88.4%,增長0.4%。中央社會保險基金收入697億元,為預算的98.3%,增長18.2%,加上地方上繳的基本養老保險中央調劑基金收入6280億元,收入總量為6977億元﹔中央社會保險基金支出663億元,完成預算的95.3%,增長24.6%,加上安排給地方的基本養老保險中央調劑基金支出6274億元,支出總量為6937億元﹔當年收支結余40億元,年末滾存結余367億元。上述收支增減變化的原因,決算報告和草案中作了說明。

  2019年中央決算草案與向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報告的中央預算執行情況比較,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增加4.06億元、支出減少55.24億元,增收減支合計59.3億元,已補充中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0.16億元,支出決算數比執行數減少0.02億元﹔國有資本經營收入增加0.03億元,支出決算數與執行數持平﹔中央社會保險基金收入增加8.33億元,支出增加0.11億元。

  財政經濟委員會認為,2019年,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國務院及其財政等部門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黨中央決策部署和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提出的要求,貫徹實施預算法,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推動高質量發展,扎實做好“六穩”工作,加力提效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加大減稅降費力度,加強對三大攻堅戰、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城鄉區域協調發展、基本民生保障等重點領域支持,深入推進財稅體制改革,提高預算管理水平和財政資金使用績效,較好地完成了全國人大批准的中央預算。財政經濟委員會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國務院提出的2019年中央決算草案。

  財政經濟委員會認為,2019年中央決算草案和審計工作報告也反映出預算編制、執行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問題。主要是:有的預算編制不夠細化精准,有的資金年初未落實到地區和單位﹔有的資金分配使用滯撥閑置,有的資金下達撥付耗時較長﹔有的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部分支出項目決算數與預算數差額較大﹔部分地方保基本民生、保工資、保運轉存在困難﹔一些項目績效評價目標設定不夠明確和規范、自評不夠客觀﹔一些財政支出績效較低﹔有些債務資金未及時使用或閑置﹔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項目設置和管理有待進一步規范,一些專項轉移支付與中央投資專項安排交叉重復。

  財政經濟委員會認為,審計署緊緊圍繞黨和國家中心工作,按照預算法、審計法和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預算、決算決議要求,對2019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依法開展審計,報告了中央財政管理、部門預算執行、重點民生資金和重大項目、三大攻堅戰相關資金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實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還報告了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資金和捐贈款物開展專項審計的情況﹔並提出了審計建議。建議有關部門和地方高度重視審計查出的問題和提出的建議,深入分析原因,認真扎實做好整改工作,國務院年底前要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的決策部署,全面貫徹實施預算法和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預算、決算決議要求,持續深化財稅改革,進一步做好財政預算工作,財政經濟委員會提出以下意見建議:

  一、進一步全力支持做好“六穩”、“六保”工作

  圍繞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任務,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決策部署,要把“六保”作為“六穩”工作的著力點,落實好積極的財政政策要更加積極有為的要求。要落實落細各項減稅降費政策措施。進一步加大對民營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完善政府融資擔保機制,切實解決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限期清償拖欠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賬款。落實落細保就業政策,用好用實就業補助資金和失業保險金,精准幫扶支持就業,促進擴大就業。提高科技資金使用績效,著力推進科技成果轉化。創新財政資金分配方式,加快建立資金直達基層、直接惠企利民的機制,有效發揮資金作用,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持健全完善公共衛生體系。建立抗疫特別國債使用台賬,確保資金流向明確、賬目可查。加強對政策實施情況的跟蹤監督,及時總結完善措施辦法,有效發揮對穩定經濟的關鍵作用。

  二、進一步深化財稅體制改革

  按照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部署要求,深化財稅體制改革,更好發揮對全面深化改革的支持和推動作用。推進中央與地方事權和財權劃分改革,加快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財政關系。改革完善轉移支付制度,規范一般性轉移支付,明晰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項目的設置、標准與管理方式,完善專項轉移支付,進一步明確特殊轉移支付的用途和分配政策。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完善標准科學、規范透明、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加強國有資產管理監督。進一步增強法治理念,落實稅收法定原則,規范非稅收入管理。

  三、進一步加強預算決算管理

  要增強憂患意識,堅持底線思維,落實落細政府過緊日子的要求。完善基本支出標准體系,加快建設項目支出標准體系,堅持有保有壓,建立標准動態調整機制,更好發揮支出標准在預算管理中的基礎性作用。進一步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和精准性。利用大數據等信息化手段加強對財政資金使用的監管。建立健全權責發生制事項制度辦法,合理確定權責發生制事項和資金數額。決算報告要進一步反映預算績效管理和政策評估的情況。決算草案要細化對決算數與預算數差額情況的說明。2021年要進一步增加報送全國人大審查的部門決算數量,提交按經濟性質分類編報的部門決算表。

  四、進一步推進預算績效管理

  對重點支出、重大投資項目開展事前績效評估,嚴格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設置,強化績效目標約束力。將績效評價范圍由側重部門本級支出向分管領域和行業拓展,由一般公共預算進一步向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政府投資基金等拓展,對預算執行中政策、項目實施情況開展績效評價。規范第三方機構績效評價,邀請人大代表和專家參與有關項目績效評價,提高績效評價質量。強化績效評價結果應用,進一步建立健全績效評價結果與完善政策、預算安排和改進管理挂鉤機制,及時公開績效評價結果。進一步擴大重點支出和重大投資項目績效評價結果隨決算報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范圍。

  五、進一步加強政府債務管理

  完善政府舉債融資機制,處理好債務發行規模和財政庫款之間的關系。研究規范使用國債和地方政府債務余額與限額差額的方案。做實做細項目儲備,加強預算與規劃、項目的銜接,科學合理分配和使用債務資金,盡早形成實物工作量。加強債務資金管理監督,嚴禁違規舉債或擔保,積極穩妥化解隱性債務,嚴格落實政府債務償還責任,切實防范債務風險。

  六、進一步加強審計監督

  圍繞扎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開展審計監督,加強政策落實跟蹤審計。加強對預算績效情況的審計監督。加強對抗疫特別國債、地方政府專項債務的審計。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深入分析問題原因,明確責任主體,將推動問題整改、促進追責問責與推進改革結合起來,推動部門單位完善制度、加強管理,切實整改到位,建立健全長效機制。

  以上報告,請予審議。

  (新華社北京6月20日電)

(責編:陳明菊、楊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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