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45個縣(市、區、行委)全部調整為一般防控地區

2020年03月05日19:24  來源:人民網-青海頻道
 

人民網西寧3月5日電(楊陽)3月5日,青海省人民政府發布第16號通告,自2020年3月5日24時起,青海將非重點防控地區的12個縣(市、區)調整為一般防控地區。通告全文如下:

2020年3月3日至4日,青海省衛生健康委組織有關專家對西寧市、海東市、海北州、海南州、海西州、玉樹州等六個市州的12個非重點防控地區(縣、市、區)開展了疫情風險綜合評估。3月4日,召開省指揮部專家咨詢座談會進行了評估論証。經專家綜合分析研判后認為,全省疫情防控工作持續穩定向好,確診患者全部成功治愈並積累了一定經驗,醫療救治成效顯著,防控措施得當有力,輸入傳播風險總體可控,疫情物資保障困難的狀況得到有效緩解,12個縣(市、區)符合青海一般防控地區標准。根據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2月17日印發的分區分級標准,截至3月5日,青海全境已連續18天為國家低風險地區。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決策部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青海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青海省新冠肺炎疫情分區分級精准施策工作方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指導性文件精神,結合青海當前疫情形勢,省政府決定,自2020年3月5日24時起,將青海非重點防控地區的12個縣(市、區)調整為一般防控地區。

此次調整后,青海省45個縣(市、區、行委)全部為一般防控地區。

(責編:王紅玉、楊陽)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