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由一級響應調整為三級響應

2020年02月26日08:52  來源:人民網-青海頻道
 

人民網西寧2月26日電(楊陽)2月25日,青海省人民政府發布第14號通告,青海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由一級響應調整為三級響應,疫情防控仍需克服麻痺鬆懈思想。通告全文如下:

為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部署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青海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和《青海省新冠肺炎疫情分區分級精准施策工作方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指導性文件精神,在全面實現疫病清零,密切接觸者隔離觀察清零、疫點消殺清零,重點防控區清零的基礎上,結合青海疫情發展和防控實際,經組織專家充分評估、省指揮部專家咨詢委員會綜合研判,省政府決定,自2020年2月26日12時起,將青海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由一級響應調整為三級響應。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堅決克服麻痺鬆懈思想。各地各部門要堅持底線思維,牢固樹立全省“一盤棋”思想,對輸入性風險始終保持高度警惕,堅持“外防輸入、內防擴散”並舉,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切實做到思想認識不放鬆、屬地責任不落空、防控力度不減弱、工作標准不降低,不獲全勝決不輕言成功。

 二、全面加強疫情監測分析。各級醫療衛生機構要嚴格執行首診醫生負責、發熱病人留觀制度,進一步加強發熱門診預檢分診、院內感染管理、臨床標本採集送檢和實驗室檢測工作,認真做好出院患者、解除集中隔離密切接觸者跟蹤隨訪工作,加大對重點場所、重點人群特別是重點疫區來青返青人員的健康監測力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三、加強農村社區防控工作。省衛生健康部門要統籌調動省內醫療資源,加快組建專家救治應急隊伍,加強對村、社區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指導。農村、社區要持續加強地毯式排查和網格化管理,深入細致做好外來人員的詢問登記、體溫測量等工作,確保不漏一戶、不落一人。

 四、落實企事業單位防控措施。各企事業單位要加強職工健康監測,配備防控物資用品,定期做好公共場所清掃、通風和消毒消殺等工作,盡量避免人員過度聚集。各地各部門要在守住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底線的前提下,支持重大項目、重點企業有序復工復產。校園、施工場地要實行封閉管理,禁止外來人員進入,不得組織大型集體活動。

 五、加強醫務人員健康防護。各地各部門要落實好關心關愛醫務人員各項政策措施,積極做好醫務人員心理疏導、后勤保障、輪換休整、精神鼓勵等工作,全力保障定點救治醫院、發熱門診、集中隔離觀察點等一線醫務人員防護物資需求,杜絕醫務人員感染,保護好醫務人員的健康安全。

 六、提高群眾個人防護能力。各族群眾要積極參與群防群控,盡量減少外出活動、不參加聚集性活動,暫緩與親人朋友聚會,出門戴口罩,勤洗手、講衛生、常鍛煉、常通風,如有發熱症狀及時就醫。尤其藏族自治州同胞,在傳統節日裡,要把美好的祝願和吉祥,化作疫情防控的良好預期和健康如意。

 七、全力維護社會大局穩定。各地要強化對涉疫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依法妥善處理疫情防控中可能出現的各類問題,嚴厲打擊涉疫違法犯罪,嚴防引發群體性事件,加強群眾心理疏導和干預,切實維護醫療秩序、市場秩序、交通秩序正常有序,確保社會面安全穩定。

 八、加大抽查檢查工作力度。各地各部門要壓緊壓實屬地防控責任和主體責任,採取督查檢查、明察暗訪、電話抽查、工作約談、通報曝光等方式進行抽查檢查,嚴防疫情防控中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發生,確保防控責任和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九、適時動態調整響應等級。省人民政府將科學研判分析疫情防控形勢,根據風險評估情況,分區分級因地施策,適時對響應等級進行動態調整。

(責編:王紅玉、楊陽)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