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人社部門多措並舉穩就業促發展

2020年02月22日15:42  來源:人民網-青海頻道
 

人民網西寧2月22日電(楊玥)2月22日,本網從青海省人社廳獲悉,該部門將在保障企業用工、減輕企業負擔、穩定勞動關系等方面為發力點、精准施策,幫助企業渡過難關。

多措並舉保障企業用工

據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毛江明介紹,人社部門會同教育、財政、交通、衛生健康等部門印發了《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穩就業工作的通知》,圍繞支持企業穩定就業崗位、全力確保重點企業用工、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加強就業困難人員援助、強化公共就業服務、做好返崗復工疫情防護、加大勞動用工監察力度等7個方面提出21條政策措施,為有效化解疫情帶來的就業壓力和支持企業復工復產提供了政策保障。

針對不同企業的崗位需求,搭建線上招聘直通車,及時為企業提供招聘服務。目前,已通過“青海人社網上辦事大廳”“青海省農村信息化服務平台”等線上服務平台,為472家企業發布招聘崗位19100余個。同時,依托各類線上服務平台和勞務經紀人、駐村第一書記等資源,向本地勞動者精准推送崗位信息,引導農民工、失業人員等重點群體參與招聘活動。指導企業合理確定用工來源、數量,及時發布用工信息,並加強輸入地、輸出地信息對接,實行點對點勞務協作,引導分批有序錯峰返程返崗。而針對本地勞動者難以滿足用工需求的企業,則依托對口支援和東西部勞務協作機制和線上招聘服務平台,及時發布和對接企業招聘用工信息,組織遠程視頻面試,開展定向招聘用工。

綜合施策穩定就業崗位

毛江明指出,青海在充分考慮社會保險制度運行和基金結余情況的基礎上,圍繞“免、減、緩、返”四個方面,減輕企業社會保險費負擔。從2020年2月起,對中小微企業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的單位繳費實行免征,免征的期限不超過5個月,對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的三項社保單位繳費可減半征收,減征的期限不超過3個月。對於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困難參保企業,可適當延長養老、工傷、失業保險費的征收期,最多可延長6個月。延遲繳費期間,不收取滯納金,不影響各項社會保險待遇,不影響參保人員各項權益記錄。

同時,持續落實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放寬中小微企業裁員率標准,擴大政策受益面,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六州及所轄縣參保企業和去產能企業分別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60%和70%。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按6個月的月失業保險金和上年度實際參保繳費人數返還,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0年12月31日。

穩慎處理勞動關系

毛江明表示,疫情發生伊始,針對部分行業企業面臨較大的生產經營壓力,勞動者面臨待崗、失業、收入減少等風險,青海人社部門下發了《關於積極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實做好勞動關系工作的通知》,對涉及勞動關系領域相關工作進行了明確並提出工作要求。近日,為全力支持企業復工復產,會同青海省總工會、省企業聯合會、省工商聯印發《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勞動關系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意見》,從穩定用工關系、穩定工資待遇、減輕企業負擔、提升服務水平等方面出台了具體措施。進一步明確把協商、調解作為解決爭議的主要途徑,引導企業靈活處理疫情防控期間的勞動用工問題,協商解決工作時間、工資待遇等問題。要求各地加強對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的工作指導,發揮多元機制合力,簡化優化仲裁辦案流程,為因疫情引發的重大爭議、集體爭議、農民工爭議開辟“綠色通道”,切實提高爭議處理效能,爭取把風險隱患化解在萌芽狀態。目前,全省勞動關系總體保持和諧穩定。

(責編:王紅玉、楊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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