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林草局發布七項措施強化應急期間陸生野生動物管理

2020年01月25日21:10  來源:人民網-青海頻道
 

人民網西寧1月25日電(楊陽)本網從青海省林業和草原局獲悉,該局於今日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強化應急期間陸生野生動物管理的緊急通知》,要求各市、州林業和草原局,森林公安,各自然保護地管理機構認真落實青海省政府《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和處置工作的通告》和《青海省林業和草原局關於加強野生動物市場監管和疫情防控工作的緊急通知》, 以七項措施進一步強化應急期間陸生野生動物管理。

一、暫停觀賞展覽。對以觀賞娛樂為目的的野生動物園、野生動物展覽場所暫時關閉,停止觀賞展覽各類活動﹔其它各類型養鹿場、養麝場、禽類等養殖場所要採取封閉式管理,嚴禁外部人員流動參觀,落實管理責任和消毒防疫措施。

二、暫停行政許可審批。從該通知之日起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在國內徹底解除之前,青海省林業和草原局和各地林草部門暫停各種飼養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的經營利用審核審批,嚴禁在此期間擅自買賣養殖野生動物及其產品。同時,暫停與省外相關部門間進行動物經營利用的行政許可審批。

三、切實加強監管。各地林草部門要積極組織行政執法力量,進一步加大對所轄區域內所有野生動物養殖場所的檢查排查力度,督促落實好日常消毒防疫,發現野生動物異常情況,快速科學處置,死亡動物按疫源疫病防控規定和措施做好無害化處理。

四、加強野外巡護監測。各地要結合當地實際,研究細化野生動物野外監測巡護工作方案,加強轄區內野生動物重點分布區的巡護監測,發現動物異常或死亡情況要及時按程序上報並按疫源疫病防控規定和措施做好就地無害化處理。同時要做好巡護監測人員自身的安全防護保障。

五、科學開展救助。各部門在接到野生動物救助信息或電話請求時,要在第一時間組織專業人員及時趕赴救助現場,全面了解需救助動物的情況,需救助的要及時與西寧野生動物救護中心聯系,派專業人員進行科學救助。禁止擅自救助、擅自飼養野生動物。

六、加強市場監管。各級林草部門和森林公安要主動配合市場監管、交通運輸、衛生防疫等部門,繼續加大對所轄區內集貿市場、超市、餐飲等各類野生動物經營場所的監督檢查,逐一排查,嚴厲打擊非法經營野生動物及其產品行為,杜絕獵殺、交易、食用野生動物。

七、加強宣傳教育和應急處置。各地要進一步加強《野生動物保護法》宣傳,提高保護野生動物的法律意識。倡導健康飲食,增強保護自身安全的健康意識,提倡保護野生動物的文明新風尚。各地要做好應急防控各項准備,及時處置野生動物疫情。

(責編:王紅玉、楊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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