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青海省委第二轮巡视完成进驻并开展工作
根据青海省委统一部署,2月10日至12日,省委5个巡视组先后完成对海南州和州纪委监委机关、州委组织部及所属5县,黄南州和州纪委监委机关、州委组织部及所属同仁市、尖扎县,海东市化隆县、循化县等15个地区和单位的巡视进驻并开展工作。
被巡视地区和单位分别召开巡视进驻动员会。会上,各巡视组组长作动员讲话,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落实十四届青海省委第二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同题共答做好巡视工作提出要求。
各巡视组组长强调,巡视是政治巡视,是对被巡视党组织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体检。要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落实政治巡视要求,聚焦被巡视地区和单位特征特点,深入了解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和对青海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高质量推动生态文明和产业“四地”建设情况;坚持严的基调,深入了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持续纠治“四风”情况;围绕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入了解领导班子建设、干部人才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和青海省委《若干措施》,深入了解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充分发挥巡视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勇于自我革命,深入检视查摆问题,全力支持配合巡视组开展工作。要以接受省委巡视为契机,强化使命担当,忠诚履职尽责,把“两个维护”体现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青海省委工作要求的实际行动上,不断推动本地区本单位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青海省委5个巡视组将在被巡视地区和单位工作3个月,巡视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邮政信箱和二维码举报平台,主要受理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巡视监督,为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青海篇章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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